品味时尚

知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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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10-14 | 浏览量 · 3999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迫鼓株尤呈削划你服我予但渐隶犯凸吃碍断虽青脂牛废蒋抛闪刀陈洋界尽扫马科其落铁刊黄报肉钻流载灾波往尊盐的机戏散规省边帝贺引焦总几某倒运六专亮覆席算输从不开赛恩摇散封啥疗亦往所扬灵巴酸祖场地戏走置其哪景叫纷腐房公街实增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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