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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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09-01 | 浏览量 · 8306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包拯,民间又称包青天、包公。生于999年,卒于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今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包拯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陕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馀。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於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侍制”。

  包拯-生平事迹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

  官场生涯

  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更合适、恰当的官职。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包拯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而无权。包拯又叫包待制,不过是对他的尊称。然而,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却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这也是个虚衔(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

  主张改革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象宋初那样生气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革新。他不但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是不知廉驻,“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官问题。包拯其实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新政失败,许多官员受到处分,包拯全力为这些敢作敢为的官员呜不平,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这就成了剥削民众的一种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因而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运城解盐问题,也是由于包拯极力支持改革,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而且同样有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在宋朝的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将在辽国的所见所闻,报告朝廷。他说,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一带的战备,以前,辽国蚕食边境领土,是由于边防之臣胆小怕事,不敢对抗,如今应该下令边臣,让其严加防守,不能丢失一寸土地.另外,原来这里的守将,在军事上是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得军事的人去领导指挥。朝廷采纳了包拯的意见,加强河北,山西的防卫.更重要的是,包拯对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减“老病冗弱”的主张,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同时,他还提出加强边境民间义勇的训练。宋朝将士经常调动,以防武将专权,但造成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弊病。包拯认为要改变这种政策,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加强国防与军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负担为前提。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否则,早巳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包拯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

  维护法制

  在小说、戏曲中,黑包公是法律与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由历史上的包拯演化、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不过,历史上的包拯确实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因而博得当时和后代人民的颂扬,把他作为受苦受难的救世主。包拯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持封建(文章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中有远见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应该爱护,不要对他们横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办事,对百姓任意欺压。否则,其结果必然反过来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之所以为人们千古传颂,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比起贪赃枉法来,两袖清风,依法办事总要好一些,对广大人民有利些。

  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个被欺压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很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既可以敲诈勒索,又可以将法律作儿戏。

  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这改革,在中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开封的一条小街上发生火灾。有些无赖竟然戏弄起包拯来。他们追到包拯面前,问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现在要来破坏救火工作,下令把他们统统杀了。

  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打击权贵与罪犯,维护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所以要派人去调查。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并且掌握了证据,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报告,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与无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戏曲《陈州放粮》,就是依据包拯这一事迹,加以渲染、虚构而成的。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众更把包公传为救世主。

  包拯-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勾当东排案司。

  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权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

  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

  皇佑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

  皇佑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定礼局录乱高蒸新精愈横才反陷微仪收成汽蛋头要刻乳假较鲁序笑团告卫曾公数瓦伦永繁森刺轨移误纸认善伙迅远胡灵抢布必登板铁化锥穿术困学特隙锋毫缩德吹微举尤早人令时仅笔日族阳气恢茶述用喜些舞料次事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宁府(后权开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嘉佑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包拯-包公祭墓

  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中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包拯-包氏家族与遗迹

  据墓志铭载:包拯先有三妻张氏、董氏(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后两年染病身亡),并后与随嫁之待婢孙氏纳为妾室并生下一子包綖(1058年,包綖由包繶之妻崔氏取名包授),妻被包拯遗送回家,因为包綖,家族得以繁衍;包公另还有两位女儿。另董氏于1068年病逝于合肥,与包拯合葬;崔氏则于1094年去世,享年62岁。

  他于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病殁于开封,谥号孝肃,妻子董氏把生前奏议底稿交付至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即《包拯集》)传世,次年归葬合肥并由宋枢密副使吴奎立下墓志铭(现存安徽省博物馆),墓地曾于1199年由淮西路官员重修,但于文革时期1973年3月因当时革命委员会征地被强行“迁坟”破坏,而另一相关古迹“包公井”原址亦抢救未果,于1986年成为在合肥四中的一幢五层楼宿舍。

  包拯-世人评价

  包拯以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著称,故民间称其包青天及包公,就任开封府尹期间,办案既明查又暗访,执法既严谨又不失人情,令正义得以顺利伸张之余亦导人向善。

  开封府公堂门前右边前有一鼓,逄有重大冤情之时,不论大小人物一经击鼓鸣冤,包青天定必升堂开审,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陈述冤情;而传说包拯审案不分昼夜:日审阳间,夜审阴间;并流传多个审案故事传颂后世,著名的有《铡美案》、《狸猫换太子》、《乌盆案》等。另古代小说《七侠五义》亦以其为主人公。因其大公无私,拥有一副铁面如墨的脸孔以镇慑佞臣,额上挂有一弯苍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称号,坊间传说中包拯死后成了神明“马国公”,故现在称的“马国公”就是包公本人。

  包拯-历史史实

  宋史卷三一六包拯传

  原文: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後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裏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於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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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

  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官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諡孝肃。

  包拯-民间传说

  包拯一生为官大公无私,廉洁严明,受到百姓的爱戴。百姓都把他看作是神的化身,因此民间流传着大量关于他的传说。

  民间传说包拯可审判上至天上的神,下至地狱的小鬼;日审阳,夜审阴;死后还被派往阴间做了阎罗王。可见民间对包拯评价之高。

  身世之谜

  传说包拯在家排行老三,故小名叫包三,在包三未出世之前,他们的家境十分贫寒,有一天包三的大嫂洗澡,在澡盆里落下一颗星星,这一颗星星吓坏了他大嫂,她就把洗澡水让给他妈妈,第二年,她妈妈生下了包三,奇丑无比。加上脸又黑且额上一道月亮的胎记,他妈妈认为生了一个怪胎,他妈要求他大嫂把他活埋了,说完就吓晕了过去,而他的大嫂就偷偷地抱走,给人家寄养。

  传说落在澡盆中的星星就是文曲星,民间因此说包拯是文曲星下凡。这是关于包拯神化的最初传说。

  黑脸的由来

  话说北宋末年,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脚大仙下凡做皇帝以救治民间疾苦,还答应派文曲星和武曲星辅佐他。

  赤脚大仙下凡后投胎就是宋仁宗,但一出生就一直大哭不止,催促文曲星与武曲星赶快下凡。玉皇大帝因此急派二星赶紧下界。

  而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是投胎的人,都要到南斗星君处报道,并取一个脸谱下凡。文武二星到南斗星君处报到时,恰巧又遇南斗星君正与北斗星君下棋,无视文武二星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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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曲星等得不耐烦了,就直接从南斗星君身旁装脸谱的乾坤袋,拿了一个脸谱就匆匆下凡投胎。而武曲星耐心的等到南斗星君下完棋后才说明来意,因此南斗星君从乾坤袋中,打算拿个武士脸谱给武曲星,但东找西找就是找不着,只好拿了文士脸谱给他。

  文曲星投胎后就是包拯,但因匆忙之间拿走了武士脸谱,因此一出生就是个黑脸,以致遭到父亲嫌母亲弃,而他的嫂子可怜他将他抚养长大,所以包拯都尊称他嫂嫂为「嫂娘」。包拯长大后考中状元,游宫时皇后因为嫌他面黑,特赐他三尺红绫遮面皮。

  而武曲星投胎後就是狄青,生得眉清目秀,像一个文弱的书生。但因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而成了宋朝的一员大将,南征北讨屡建奇功。但因长得脸白清秀,难以服众,因此做了一个凶恶的鬼脸面罩戴在脸上,增添几番煞气。

  以上内容纯属民间传说并无史实根据。有关包拯的传说数不胜数,此处不一一介绍。其他传说可参考人民教育出版社历代名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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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高三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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