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的授课,获益颇深,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背景、重点和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标准要求也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有深刻的感受,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实管用,管住了许多长期在管而没有管住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党风政风。当前,凡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了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
但是凡事两面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即使在当前高压态势下,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依然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也时有发生。中央纪委和各地纪委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例,一些地方的事例数量甚至有上涨趋势。从所通报事例看,大体上可以分为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公费旅游、购买土特产纪念品等几类,基本上都与公款、公权有关,实际就是以公谋私、损公肥私、公权私用,拿公家的钱办私人的事。当然,不排除也有不懂政策边界、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存在,但大部分实质上还是私心作祟,还是没有做到公私分明。
通过学习我感到,公私分明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把公权力管住,把私心私欲管住,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养成“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思维理念。这让笔者想到了两则不燃官烛的故事,或许对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很有启发意义。
一则是北宋时期“灭官烛看家书”的故事。说的是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带来一封信,他想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差人点上官家蜡烛开始读,谁知读到一半,他立即差人把官家蜡烛给灭了,用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不解: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是私事,不能点官家蜡烛。另一则也是讲“不燃官烛”的掌故。说的是后汉扬州刺史巴祗为政清廉,品格端方,将公家与私人的界限分得十分清楚,从来不愿意占公家一点便宜。他当官时,不曾将妻室儿女接至任所;晚上若有私客来访,他宁愿与客人在黑暗中交谈,也不点公家一支蜡烛。两位封建时期的官员公与私的界限是如此得分明,透露出他们对从政为官底线的严格坚守和崇高敬畏。古人尚且如此,何况当今的党员干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严格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公家的归公家的,私人的归私人的,只要做到公私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不会感到受约束,不会感到不方便。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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