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乃吾之知己

ha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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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10-09 | 浏览量 · 7758

自从碰上它,说得难听点就像吸毒会上瘾,说得好听点就是“一与之定,轻易不移”。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劲才去报篮球社团,现在对篮球的热爱,是只增不减。在一天天的默契配合中,我们的关系到达了最高境界——知己。

我觉得它在我手里,不同于在别人手里。它仿佛有灵性,有生命一般,在篮球场上跳跃,如同小精灵,快如风又疾如流星。跟我之间有着说不尽的默契。在我伤心之时,它是我的疗伤药剂,只要带它出去玩一下,那些情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复存在。在生气时,以它出气,多拍几下,烦躁之气就得以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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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乃吾之知己,此生无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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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叙文 初二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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