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知己作文600字记叙文20篇

知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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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2-07-29 10:21:30
篇1:我的知己

藏克家曾经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好益友”因此,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知己。他像一架梯子,让我看的更远;他像一盏明灯,让我在黑暗中前行;他又像一艘小船,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有人曾说:你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你不能改变生命的宽度,但你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我想,读书就是增加我生命深度的方法。

这么多年,我读了许多书,书给我最直接的影响,大概就是增加了我知识的储量,我们每天都要遇见的教科书,就是为了传授给我们有用的技能。记得在小时候,我有许多疑惑好像飞机是怎样飞起来的?电灯是怎么亮起来的,为什么我们能看见东西。这些都是十分奇妙的现象,而当我现在学过物理,化学后,这些都已经了然于心了。

读书带给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增加了谈吐的修养。苏东坡说过;“三日不读,则其言无味,其容可憎。”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名深邃的智者谈话。如果你能潜下心去阅读,你一定能从中得到开示,如果你能获得书中的“味”, 你在写作中就会表现出这种风味来。如果你的写作中有风味,在谈吐中就不免会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

除了这些,读书还摆正了我处事的心态。当我为失败苦恼时,书会告诉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为以前的过失伤心时,书会告诉我;“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当我因成功狂喜时,书会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没错,书籍令人进步,他就像我的一位好知己,可以解决我的所有问题,我希望可以一直与它保持好关系,不断从他那获得新知识。

篇2:我的知己

春带着屡屡芳香,风儿夹杂着淡淡的花香迎面扑来,四年前,就是在这花开的季节,我遇到了我的知己。

那是大概是二年级,当时我还是刚来到慧阳小学一个新学生,人生地不熟的,班级里连个说话儿的人都没有,整天坐在窗台边望着窗外,漫天飞舞的柳絮,一个个,一团团,想摸却触及不到,孤独,寂寞,缠绕着我。

班里有个叫常米轩的女孩,她看起来平易近人,总是一脸微笑,是老师的爱徒。可我不行,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多想和他交朋友啊,可我连跟他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唉,还是别了吧,毕竟我们不是一个档次的,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还是有区别的。

那天如往常一样,我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有些惊奇的是,路边的杏花开了,比柳絮好看多了。“你叫什么名字?”她站在我的身旁,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叫常米轩。”我抬头望着她,有些疑惑,她竟然主动跟我说话!“我叫……姚慧南。”我吞吞吐吐的说。她拉起我的手到操场上,我们一起捉着柳絮,闻着杏花的芬芳,也许就在那个时候,飞花便成为我们彼此的挚爱,他们化身为一个个音符,奏出了我们友谊的乐章。

我们成了好朋友,不久,她家买了我家楼上的房子,随时都可以找我玩了,时光幸福地流淌,就这样,六年间我们形影不离。

小学六年的时光已近尾声,我想对常米轩说几句心里话,还记得那白白软软的柳絮吗?还记得那粉粉嫩嫩的杏花吗?生情女方的春三月,我遇到了你,我的知己。

漫天飞花能作证,花开时节恰逢君。

篇3:我的知己

  我的知己既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父母,而是我的班主任一李老师。她是最懂我的人。

  有一天下课,我从同学手上借了一本书,下课时我一直在读它,不知不觉上课铃响了,我只是急于想知道结果,这种诱惑是无法抵挡的。所以我将语文书摊在课桌上,然后将那本书藏在位洞里,继续看了起来。为了做的更隐蔽,我时而听课,时而看书,老师的提问我也能对答如流。老师似乎没有发现,我真为自己的"聪明”感到骄傲。于是我连续几天都这样,终于有一天,我被老师请去了办公室。一路上我忐忑不安,猜想上课看书这事败露了,老师定会勃然大怒。

  进了办公室,我十分尴尬,没想到我会以这样的方式被老师请到办公室,更没想到老师还是那样和蔼可亲地询问我:“最近你是不是一边看书,一边听课?”天啊,原来老师早就知道了,我真为当时的小聪明感到后悔。我羞愧的点了点头。

  “老师知道你已经掌握了课堂上的知识,可你要养成认真听课的好习惯啊!”老师说。

  我哽咽欲哭,隐藏住眼中的泪水,说:“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这样做了。”

  “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调整心情,去上体育课吧!”老师说。

  在回去的路上,我思绪万千:假想一下,如果老师当众批评我,或者直接没收我的书,全班同学的目光唰地投向我,甚至嫉妒我的同学还会在底下咯咯的笑呢!我的自尊心将会受到多大的打击!之所以老师私下和我解决这件事,是因为她想保护我的自尊。她懂我,理解我,这就是我称她为知己的原因。

  现在我学习功课比以前更有兴趣了,因为我有了自己的梦想一做一名像她那样的好老师。

篇4:我的知己

  “天上有月,月旁有星,山上有树,树下有楼。”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他留给了我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和无限的力量,在别人不理解我的时候,他总能够第一个站出来安慰我,就是与我形影不离的同学——杨骁。

  在我的记忆里,她的身材可能是偏瘦了一些,可与同学们一起交往的时候,脸上总是笑眯眯的,眼睛都成了一条细细的缝,白白的脸蛋,总是让我们拥有无限的笑意,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白脸”,那一个樱桃小嘴却是他最大的武器,在巨大的挫折面前,他总是能够以一句话轻松的放下。而他那愤怒的样子,是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了,也许大家平时都可能见不到他的这种表情,不过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而她的愤怒却分为了三个阶段:初级、中级、高级。在初级阶段中,他的面部总是冷冰冰的,没有了像往常一样的生机,自己独处一地,谁跟他说话,他都只是寥寥几句,然后沉默不语。

  可要是慢慢的到了中级阶段的时候,你会发现他的脸上会翻出一点点微微的红,面部会展现出一副极其不耐烦的样子,声音有时会放的稍微大一些,而手脚会比平时麻利多了,基于每一次都是女生欺负他,他总会带上一句“好男不跟女斗”然后走到一边去了。而在最后一个阶段出现的时候,这说明你真的惹到他了,脸涨得通红通红的,手捏紧得像一块硬邦邦的石头,使劲地拍着桌子,别人向他道了歉也就算了,要是还反咬口,那么这就是一场永无休止的“战争”了,听到这,是不是有一种“看背影急煞千军万马,转过头吓退百万雄狮。”的感觉。

  虽然愤怒是人的情感之一,但是他却总能给大家带来的更多还是快乐。好朋友,好同学,好知己,你的样子让我刻骨铭心,我永远都忘不了你的样子。

篇5:我的知己

  “摔破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伯牙子期,高山流水。所谓的知己,大致也不过如此。

  朋友再多,也不如一个知己珍贵。这种相视一笑的不言而通,这种“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正是我再深不过的安慰。

  前几日和朋友聊天,谈起这个话题。她们笑着说自己所谓的“知己”。其实,那怎么配称得上为知己?“摔破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这种感情,又岂会如此简单?

  我相信在这这世界上,一定有一个我的知己。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年龄,亦不知道他在哪里。但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等待,直到有一天我们相遇。

  到时候,我们能相视而笑,共同说一句“啊,原来你也在这里。”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来,我必等你。

  希望我们能在这个世界上相遇,我的知己。

篇6:我的知己

对我来说,我的知己是窗边的那一朵小花。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愿意倾听我所述说的烦恼;愿与我作伴;愿意在我伤心难过时,安慰我的朋友。

一天的傍晚,我与好朋友吵架了,心里既后悔又难过,后悔不该和她吵架的,难过本以为我与她是不会吵架的,没想到还是吵了。到了房间,坐在窗前,静静地看着太阳下山。风一吹,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仔细一看:是一朵美丽而又弱小的小花。她冲着我微笑,仿佛在对我说:“不要伤心了,我愿意做你的朋友。”使我的心情不再那么的失落了。随着一阵风吹来,小花开始翩翩起舞,让我觉得小花跳得好美,好美,马上就使我心旷神怡了。之后的日子里,我日日与她相伴;日日与她为友,并倾述这自己的烦恼。

小花,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你在,我有人伴;有你在,我可以倾述;只要有你在,烦恼,伤心的事情烟消云散了;因为有你在,房间里才充满了快乐,充满快乐的微笑。小花,我很想对你说:“谢谢你,谢谢你这几天以来的陪伴,不过你已经化作春泥,随风而去了。明年,明年你一定要回来啊,回来看看我,一定啊。

篇7:我的知己

我有一个知己,叫叶佩,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在她那端庄的鼻子下,长着一双能说会道的嘴。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要考数学卷子,考的是面积,还要画图,要用直尺画。我尺子没带,可怎么办呢?我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焦急不安。于是,我向别人借。可他们都只有一把尺子,忽然,我急中生智,想到叶佩她有两把尺子,于是就向她借,她把一把新尺子借给了我而自己用一把尺寸看不清的尺子。到了考试结束时,我去找她,把尺子还给她。可是,她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多好的同学呀!从那以后,我开始喜欢她,喜欢她那高尚的品质,宽广的心地。

篇8:我的知己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就是金莹!她,是我六年里最好的朋友!她,陪我玩、跟我一起做作业!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条线"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衬托出她的亲切。她,虽然她的体形较胖,但是跟她在一起就会把所有的烦恼都消灭掉!每当我烦恼的时候,她跑过来安慰我!

每当我快乐的时候,我与她尽情的玩!每当我在思考的时候,她又安静的等我写完后再与我聊天!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是我一生中的一个知己!

篇9:我的知己

我在我的英语班学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叫管玉鑫。

我们的关系渐渐好了起来,剑二的最后一次考试中,(这时我们该升新概念了,当时满分是110分),我考了104分,她却考了满分。

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和她见面,因为她的父母不让她上新概念,我失去了唯一的朋友,可第二天她来上课了,我十分高兴,我和她又像往常一样聊起天来,在上课时我已经信心百倍,因为我的好朋友在身边好棒,可是好景不长,在下一节课她没来,我开始担心了,我们老师说我们班有些同学去南阳了,我的心揪紧了,我真的失去了一个朋友,一个知音,一个知己

篇10:我的知己

至今,我也无法亲口对你诉说我要远走的事情。如果你对我不是那么重要,我一定会告诉你;如果伱不是我心目中的天使,我肯定会向你诉说;如果你不曾抚平我受伤的心灵,我必然会不带任何留恋地告知你。可是,我清楚的知道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我分明听到自己的心在呼唤:“朋友,你对我至关重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么?那时正是期末考试,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考场。你坐在我的斜对面。在离开始考试还有两分钟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没带尺子。当时的我焦急万分,表情极其纠结。善良的你似乎察觉到了我的不安,关切地问:“同学,你怎么了?”“我,我没带尺子,怎么办啊?”你什么都没说,只是从自己的文具盒里拿出一把尺子,交到我手里说:“喏,我这有多余的一把,先借给你好啦,别再着急了哦。好好考试!”就在接过尺子的那一刻,我观察到你那深棕色的眼眸里有一轮明亮的太阳,它让我感到异常温暖,照亮了我沉重的心情。我正准备向你道谢,考试铃声忽然响了,我们便没有再交谈。考完试后我把尺子归还于你,并向你说了一声感谢。你微笑地看着我说不用谢。就在那时,我似乎又感觉到你眼里那温暖的阳光,那么美丽却不张扬。

此后,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你知道我的胃不好,就每天给我带来热腾腾的早餐;你得知我老是咳嗽,就随身携带止咳片;你清楚我对酸食极其敏感,所以从来不在我面前吃一切酸的东西。你知道……可是我又能给予你什么呢?几个月后的不辞而别么?我不知道。我只希望你可以过得好。别想念我。

朋友,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同你成为知己。今生,就当我亏欠于你。其实。我多么希望停留于此。

篇11:我的知己

一头乌黑浓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两条粗壮有力的大腿,配上一双乐于助人的手。他,就是我结交多年的知己——吴坤诚。

我们是在小学一年级时认识的,那时候不流行交朋友,因为同学们都认为朋友之间只有三个“同”:同甘共苦、同床共枕、同归于尽。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能以文会友、觅得知己,是一种缘分,未来的道路,同时也牵绊着彼此的祝愿。所以,我不听同学们的劝告,坚决和他交了朋友。

交到朋友后,他经常帮助我干一些事情,如果我病了或者受伤,他也会把我送到医务室为我治疗,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一次。

有一次,我在打游戏时摔伤了腿,伤得还很严重,地上血流成河。吴坤诚二话不说,连忙拉起我,拿手上仅存的纸巾为我止血。紧接着,他又扶我去了医务室,滑稽的是,医务室的医生竟然不在。吴坤诚三思过后,决定自己当一回医生给我治疗,他熟练地从药房里拿出消毒酒精,并擦在我腿上。然后,他又找来绷带,给我的腿圈了几圈。最后扶我回了教室,让我好好养伤,不要乱跑,并帮我把一些没干完的事情干完。

我感激万分!从此,我们便互相帮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成为了我们班最好的一对朋友!

篇12:我的知己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真的有一知己,才会更多体味人间那点点令人感动的美。

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比心, 不一定形影不离, 但一定心心相惜 , 不一定锦尚添花, 但一定雪中送炭, 不一定常常联络, 但一定放在心上~。

当你是一只鸟的时候,家人和亲戚也许会在乎你飞的高与低,但是朋友在乎你累不累。

朋友就是悲伤时可以倾诉的对象,朋友就是希望分享快乐的同伴, 朋友就是愤怒时的出气筒, 朋友就是自己永远也不想摆脱的人,朋友是一面镜子,永远能照出最真实的你, 朋友是救命稻草永远在你最需要时出现,朋友是人生旅途的驿站,供你休憩, 朋友以停泊的港湾,任你停泊, 朋友是你有我有大家有的一种资源,

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朋友是不可再生资源,珍惜朋友,友谊长存~

记得那是一件令我刻苦铭心的一件事,这件事发生在2008年的秋天的一个下午放学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上4年级的上半学期。我在和一个好朋友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只狗。我对我的好朋友说:“有狗!我们快跑吧。”可能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反应过来,我撒腿就跑,只能听见狗的叫声和奔跑声。但是在我的耳朵里又有着那特别关心的一句:“别跑了”,当时的我不顾三七二十一,只顾着跑步。由于我的速度没有狗的速度快,导致我被那只粗莽的狗咬了一口。我的好朋友帮我赶走了狗之后,急忙跑过来看我怎么样了。又把我送回了家。她才走。

我的知己,我最好的朋友!

朋友,不是在你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视而不见的陌生人,而是把你从悬崖边上拉回来的人。

我的知己!最好的朋友!

篇13:我的知己

朋友,如沁人心脾的甘泉。畅饮甘泉,我们的内心变得清澈而又明亮。朋友,如熏人欲醉的海风。感受海风,我们的内心变得纯净而又宽敞。朋友,如令人心折的白雪。领略白雪,我们的内心变得安静而又平和。朋友如海,宽容作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宽阔;朋友如山,宽容为径,循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朋友交心,交而知心,心心相印,方知心这高尚。

朋友,多么值得尊敬的人,每一个人除了亲人以外就只有朋友可以依赖,可以倾诉,可以在一起玩耍了。可是泱泱大国,人山人海,四海之内,千里难觅知音,这便是遗憾之处。每一个人的性格,年龄,性别不同,需要的朋友也就不一样。对于 “朋友”的含义,几乎每一个人多只是知道皮毛,而真正的内涵并没有理解到,更别说理解透彻和交朋友了。

我就有一个好朋友,她常常逗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给我鼓励。

她1。6米的个子,梳着漂亮的马尾辫,乌黑发亮;她的鹅蛋型脸上露着难以言表的风韵,上面镶嵌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纯净得犹如人工画似的,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当眼帘低垂时,给玫瑰色的脸颊投去一抹淡淡的阴影,俏皮的小鼻子细巧而挺秀,鼻翼微鼓,与其他的器官来了个完美的搭配。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微启柔唇,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牙齿。皮肤的颜色就像为曾经人手触摸过的蜜桃上的绒衣。

我们的性格很合得来,都是那么的喜爱宠物。在我们失去爱宠时,都选择了向日记本倾诉一切的一切;当我们得到爱宠时,都是一样的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当我们谈论爱宠时,比什么时候都要幸福呢!

她常常使尽全力帮我排忧解难。记得那是四年级的一天,模模糊糊的记得那时候我们练着什么,忽然下起了雨,天空没有像小说描写的那么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却依旧凉飕飕的。我的衣服只是一个单薄的半截袖,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解散之后,她对我嘘寒问暖,之后毫不犹豫地将外套让我了我。我望着她,既没有伸手,也没有走开,还是她将衣服塞给了我。顿时,一股暖流袭进了我的心房。我感激的望着她,却什么也没说,偶然望见了她那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知己、我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篇14:我的知己

花自飘零水自流,看云水漂流,带走片片花瓣。

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看杨花飘转,落下,似优美舞蹈。

我漫步于青石街上,任微风轻拂脸庞。望着这清新怡人的美景,心中不免有些欣喜。

来到湖边,倾听湖水流动的声音。湖面静静的,倒映着青色的柳丝,一阵微风吹过,柳丝轻轻击打湖面,泛起阵阵涟漪。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现片片磷光。

如此良辰美景,何不泛舟湖上,失此良机,岂不可惜。借着心中这突如其来的想法,我便寻一小船起航。

慢慢摇动木浆,移船至湖心,直起腰板,挺起胸膛,任轻风抚动衣襟,吹乱发丝,深吸一口清新空气,接下来便近乎贪婪地欣赏这如画风景,几乎是想把自己和这画合为一体。

赏罢,摆一古筝,坐于船头,一双手轻扣琴弦,发出优美婉转的声音,陶醉其中。

真是“一高山,一流水,一段传奇;一挥手,一拔琴,一段旋律”啊!

兴致正浓,一段箫声飘扬入耳。古筝和萧的声音,再伴随着鸟儿婉转的鸣叫,这是大自然和音乐的结合。

箫声由慢而快,由快而慢,琴声由缓而急,由急而缓,最终接近尾声,一曲告成,只留下鸟儿还在不知疲倦鸣叫。

顺着刚刚箫声的源处望去,一人手持竹萧,风度翩翩,坐于亭中。我二人相对而视,相视而笑。

亭中,我为他斟酒一觞,我们把酒狂欢。天黑了都不知道。

时日已近黄昏,我们不得不相互告别。作罢,二人仰天大笑,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此去不知何时能再次相见。但我们不必伤怀,因为我们相信缘分依然在。

也许在那花开的时候,我们能再次相见。到那时我要和他在我家的桃园内,踩着满地的花瓣,嗅着满园的花香,弹奏数曲。

现在,我们不必思念,因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篇15:我的知己

知音

是你我心底一缕熟悉的旋律

轻轻哼唱

让我一生追求

知音

是你我心底一阵清爽的微风

轻轻拂过

伴随我的成长

知音

是你我心底一丝温暖的阳光

轻轻照耀

闪亮我的人生

知音

是你我心底一个追随的影子

轻轻走过

让我追随梦想

知音

……

篇16:我的知己

她与我同窗八年,但真正的了解与认识却是从初中开始。一头帅气的短发,一身活力四射的运动服,这就是清爽干练的她。

赛道上,她目光锐利如鹰隼,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如拉满的弓上搭着的一支利箭,蓄势待发。只等那一声枪响,便飞奔出去,冲过终点。从头至尾,8秒都不到却紧扣着我的心弦。每每见到她如此,我便以此为目标,那是动力的源泉。

台上,她侃侃而谈,没有丝毫的胆怯,面带微笑,目光柔和,一举一动无一不透露着优雅与高贵,那是与生俱来的气质。那迷人的嗓音将众人引领入她描绘着的世界。我在台下仰望着,心想,如此风范,大家闺秀啊!

“XXX,你去……”“XXX,你可不可以……”“就这样吧,还有什么问题吗?”她有着极大的号召力以及领导能力。纤纤素手,指点江山!

“既然有胃病,那就……”她以“过来人”的姿态对我“谆谆教导”,唉,我们现在也是同病相怜了。她对我的照顾不说无微不至,也是面面俱到了。

她可以优雅地弹奏钢琴、演奏提琴,从容不迫。她修长的手指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跳跃着,一个个动听的音符如小溪般,缓缓地流淌而出,构成一曲“只因天上有,那得几回闻”的妙音。她如此多才多艺,而我却不行,可奇妙的缘分让我们成为了挚友、知己。

古人言:人生难得一知己。

古人言:君子之交淡如水。

或许,正是应了这两句话,我才会那么快与她分离,与他人总也寻不到那份原本的亲密。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总也跟不上节拍。交友,我坚持着慢热的原则。在认定之前,无论有过什么样的回忆,我都可以放弃,哪怕会心痛,但至少,在丧失理智之前,我可以忍痛。

我的要求很高,挚友寥寥无几,知己也只要她一个足矣。

我等她回来,然后像第一次见面那样,豪迈地从背后“偷袭”,重重地拍一下我的肩膀,说:“你好呀!”

篇17:我的知己

记得那一年,我认识了你,记得那一天,我孤独的走在寂静的乡间小路上,静静留下了泪水,那一天,是我和安绝交的一天,天,下起了小雨,似乎在为我哭泣,你迎面走来,看着正在哭泣的我,问道:“蝶,你为什么哭呢,是不是你和刘玲安绝交了?”我轻轻地点点头,你心疼的为我擦去泪水,说:“不要再哭了,那种人不值得你哭。我曾在学校里看见她和你的死对头在一起。”从那一天开始,你成了我的知己。

不知不觉,过去了3年了,我忘了你,直到三天前……“回忆还是温热的,但承诺已经冷却了,我的天真在泪水里沉沦……”熟悉的电话声响起,我接起电话“谁啊?”你的声音传来,“蝶,我是歌啊,你忘了我吗?”我微微一愣,惊喜地说:“歌,你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蝶,快开门去,我在你家门口。”我惊喜的去开门,你站在门口,长至及腰的长发,大大的眼睛,樱桃小嘴,我扑了上去,“欢迎回来,歌。”你抚摸着我长至及膝的卷发,温柔地说,“小丫头,变漂亮了。”

……

从那天开始,我们永远不再分离。


篇18:我的知己

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

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

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

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

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

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

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

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

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

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

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

篇19:我的知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我来说,书也是我的知已。

作文书,让我语句精辟,我们用心灵交流;数学书,让我思维敏捷,我们用大脑接触;哲学书,让我体会到人生真谛,我们用思想倾诉

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雀斑”。书,是一把尺子,它量出了我的“瘦小”。书,是一车方砖,它填补了我的空缺。书,是一包水泥,它巩固了我的根基。

从《三国演义》中,我看到了将士们的勇敢。从《爱的教育》中,我看到了平凡人的善良。从《冒险小王子》中我看到了包小龙、汤诺、于荫荫的机智。从《冒险小虎队》中,我看到了三只“小虎”的聪明。

这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

晚上,电视机前少了一位观众,他早已跳进“书海”。周一至周五,操场上少了一位疯狂嬉戏的儿童,他已在“书海”冲浪。那人,便是我。

记得有一次,表哥来我家玩,带了一本名叫《影响孩子一生的一百个童话》。我从他的身边跑了过去,把书拿走了。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如饥似喝地读了起来。一个小时之后,要吃饭了。妈妈大声喊道:“钟裕涛,吃饭了!钟裕涛,吃饭了!”妈妈又重复了好了好几遍,可是我却浑然不知。直到表哥在我耳后大喊:“吃饭了!”我才如梦方醒。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拿出一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二十分钟过去了。突然,清脆的上课铃打响了。老师沿窗边走了过来,我后面的邱子维一边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一边说:“罗老师(班主任)来啦!”可我没反应。这时,我的同桌突然间把我的椅子一拉,我就摔在了地板上,屁股差点儿都摔“平”了。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罗老师早已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了。

我对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我贪婪地吸收书中的精华,储存在脑海里。眼睛累了,向远处眺望一会,脖子麻了,扭动一下。这爱书爱得离奇。为了书,我放弃了许多,我无悔。因为,收获了,总要付出代价。

如果你有一本好书,这一本书,就一定会伴随着你成长!

篇20:我的知己

晓爱,是我的知己。

从小学到初中,我们都是同班同学。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几乎形影不离。宿舍里,我俩经常脑袋挨脑袋津津有味看书到深夜;朗诵会上,我俩合作朗诵常常是一举夺魁;校南边的小土冈,倾听了我们无数次的理想:梦想考上大学,假若考不上,就回家务农,让西红柿长得像西瓜那样大,而且高高挂在树上……然而,毕业后,我俩却各奔东西:我考上了学,她回了家。

有时,我常恨老天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对我的朋友晓爱。她是个遗腹子,自小就没见过父亲的模样。她哥哥的孩子都要比她大两岁!上学时,她就经常活在别人的口舌里。可恨的是,她的哥哥一点都不照顾她跟她的母亲。艰难困苦中她长大成人。初中毕业后,便赶集靠卖花生、瓜子,来补贴家用,来支撑这个家,来照顾她多病年老的母亲。可怜我的晓爱,可怜她一介柔弱女流,竟担如此重荷!后来,她的哥哥又患重病,嫂子无能,侄子求学,另一个家又压在了她的肩上!起早贪黑,风雨兼程……她所受的苦远非我苍白的语言所能形容!最后,她的哥哥不治而终,善良的她又引以为责,痛不欲生。再后来,她的丈夫永军又出了车祸,左腿换上了假肢……

命运对她是如此不公!但她没有被击倒。她始终还是那样坚强地活着,快乐地活着,尽管岁月在她的脸上刻上那么多的沧桑。

现在,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依然是那红朴朴的脸蛋,依然是那短短的头发,依然是那爽朗的笑容。有时,她会从老家跑来济南看我。临走,我给她买的吃喝之类的东西她统统不要,只会带走一兜我为她准备的书!

我俩有个深深的约定:不管怎样,彼此都要坚强而快乐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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