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100字20篇
“这是一种黄昏的幽会。皮埃特罗·克列斯比总是傍晚才来,钮扣孔眼里插一朵栀子花,把佩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翻译给阿玛兰塔听。他们坐在充满了玫瑰花和牛至花馨香的长廊上:他念诗,她绣制花边袖口,两人都把战争的惊扰和变化抛到脑后;她的敏感、审慎和掩藏的温情,仿佛蛛网一样把他缠绕起来,每当晚上八时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得不用没戴戒指的苍白手指拨开这些看不见的蛛网。”
初读《百年孤独》时被其中空无一物有如轮回的孤独震慑,又感动于穿插于其中的那些纯净的片段和扭曲却动人的爱情。对这部享有“最迷人的噩梦”之名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代表作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些浅显的东西,也许应该感到惭愧。
印象最深的是家族中第二代的阿玛兰塔。在爱上了与姐姐雷蓓卡热恋的意大利人皮埃特罗·克列斯比,对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加以诅咒甚至实质性的阻碍却被一一化解后,阿玛兰塔终于在婚期将至时作出对雷蓓卡下毒这一残酷的决定。然而此前一周,年轻而在家族中深受爱戴的雷梅苔丝的意外死亡无限推延了,雷蓓卡在漫长的等待中移情于漂泊于海外辗转至故乡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长并与之结婚,阿玛兰塔也终于获得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而在她得到了本应是她魂牵梦系的求婚后,她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也许是出于面对改变和情感时的怯懦,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深爱的人在短短的时间里互相遗忘开始了新的热恋而让她不再相信爱情(或者皮埃特罗),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作者为她安排的、她无法反抗的孤独命运,阿玛兰塔始终以她的冷漠折磨着皮埃特罗、折磨着她自己。当皮埃特罗在绝望中自杀后,她把手放在火上反复灼烧,直到散发出了烧焦花朵的气味。用来包扎伤口的黑色绷带一直缠在她的手上,伴她一生。
而这只是她生命中悲剧的开端。她的高傲导致了她的孤独,而她的孤独又让她有了一种独特的迷人气息。这种气息让由她抚养长大的两个孩子都深深的爱上了分别比他们年长十几岁和几十岁的阿玛兰塔。而无论是阿玛兰塔的长辈身份还是她的孤傲都让她不会接受这些感情,只是在奥雷良诺•霍塞熟睡之时,她会潜入他的房间;在霍赛•阿卡蒂奥前往罗马之时,她会偷偷的难过。而她的两个后代也在对她的无尽思念中死去,关于阿玛兰塔的记忆有如泛黄的旧照片,窒息在孤独和战争的泥沼之中。在她生命的终端她在走廊绣花时看到了长相有如普通中年妇女的死神,在死神的指点下开始缝制自己的裹尸布,最后在一个夏夜的晚上无疾而终。
很多人讨厌阿玛兰塔,认为她的冷漠导致了太多人的悲剧,然而我不。我始终记得乌苏娅在进入老境之后的那番话:阿玛兰塔并不是冷漠无情,而正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与她高傲性格并存的,是内心中无法排遣的深深自卑。在她至深的爱情与不可克制的胆怯的搏斗中,她选择了放弃,于孤独之中承受着自己带来的痛苦。她恐惧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而这种恐惧让她的幸福总是在到来之时遍戛然而止。我记住的不是她的冷酷无情,而是她年轻时在走廊中淡然的微微一笑,坚定决绝的那句“别天真了,我死也不会嫁给你的”,是她一生在走廊里缝制绣花制品甚至自己的裹尸布那永恒的身影,是在意大利人死后,在自我惩罚中用黑纱布包起的永恒默哀还有一并的青春年华。当奥雷良诺上校返乡后,阿玛兰塔对自己的伤口只用“烧伤了”一句简短的话轻描淡写,而其间多少年华如水流过,孤独永存。
在这个家庭中和阿玛兰塔的自我封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族中第五代,被人称作梅梅的雷纳塔。在刻板守旧而故作清高的母亲多年的压制下,梅梅始终一言不发的顺从着,只是为了在忍受了这一切之后获得彻底的自由。在她长大成人后,爱上了香蕉公司汽车库的机修工巴比洛尼亚,而当她再次被母亲发现并阻止后,她仍旧选择了她一贯的顺从和沉默,只是改在晚上与巴比洛尼亚在浴室相会。终于当她的母亲发现之后,请来了当地警察监视,巴比洛尼亚被子弹击中,梅梅也被母亲为了防止家丑外扬送到了远方的一所修道院,在那里她在孤独中度过了余生。
最初我相信梅梅与巴比洛尼亚产生的是真正的爱情,然而在此后的阅读中我更倾向于认定梅梅并没有爱上巴比洛尼亚,至少在她离开家庭之前是这样。布恩蒂亚家族代代传承的不只是血脉,更是流淌在他们血脉中的孤独。而梅梅正是在反抗这份与生俱来的孤独。她是家族中的一个异类,一个叛逆者,她从始至终看似顺从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为自己的逃离做准备,而这份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与一个地位卑下的人相爱不过是她的反抗的一部分。然而最后她的命运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她的母亲左右,在修道院中荒芜了自己的年华,让读者为她感到一阵深切的悲哀。
同为家族第五代人的梅梅的妹妹,阿玛兰塔·乌苏娅生命前半部分的故事则简单得多:在她小时候,姐姐梅梅在修道院生下的孩子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被送回家中,由于母亲的努力隐瞒,她始终不知道这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玩伴的真实身份。随后她前往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比她年长很多的飞行员加斯东结婚,生活似乎幸福而美满。然而她随后执意要回到马贡多这个她长大的破旧城镇,年轻而精力充沛的她致力于改变这个破旧城镇的现状,试图让她重新焕发活力。丈夫也一如既往的同意着她任性的要求。然而在这一要求改变了她的命运:在故地阿玛兰塔·乌苏娅与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再次相遇并相爱,加斯东独自离开了这里。然而在无限的破败和荒芜中阿玛兰塔·乌苏娅和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并没有感到痛苦,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并认为自己是人间唯一幸福的人。在随后的生活中他们有了一个孩子,眼神中有着家族中出现在不同人身上的深邃思想和冲动热情,却没有一丝孤独。正如作者所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重振家族血脉的,因为他是“家族百年中唯一一个因爱而生的孩子”,在这里似乎看到了一丝这个破败家族的希望,然而这个孩子有着一条全书之初时提到的因近亲结婚而出现的猪尾巴,母亲因出血过多而死,孩子也在出生不久就被蚂蚁吃掉。刚刚出现的希望就此幻灭,全书也随着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翻译出羊皮书的最后一行字后被飓风刮走告终。
觉得这是全书最悲哀的一个部分,在这个因为没有爱情或无法直面爱情而衰败的家庭中终于出现了爱情,而又因这份爱情彻底毁灭;家族中传承百年的孤独被最后一代人消灭,而消灭孤独的人自己也被毁灭。这就像是一个可笑而悲哀的悖论,无论怎样,布恩蒂亚家族都无法逃离被毁灭的命运。
作者马尔克斯写作的目的自然是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之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感也是他所想要展现的事件。人文关怀与对现实和荒唐历史的讽刺自然是存在的,我并不想否认《百年孤独》自觉或不自觉的思想深度,然而我始终不承认对这本书过于复杂的分析,或者把《百年孤独》的中心思想归为“是希望拉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百度百科)。在一份访谈中马尔克斯说,“我只是想艺术地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而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他原本意图之外的评论家们则像是踩到了他扔出的一块香蕉皮。所以也许致力于对书中平凡生活的分析也未尝不是理解《百年孤独》的另一种出路。
然而在书中这些绝望的故事之外有着更为平凡的美好,那就是马尔克斯本人的妻子在他创作《百年孤独》一书时的辛劳:马尔克斯说,“要没有梅塞德斯(他的妻子),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她负责为我准备条件。几个月之前我曾经买过一辆小汽车,后来我又把它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她,心想还够用六个来月的。可是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也没吭声。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她瞒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起来了,甚至还每隔一段时间给我送来五百张稿纸。不管什么时候也少不了这五百张稿纸。等我写完这部作品,也是她亲自到邮局把手稿寄给南美出版社的。”在读过《百年孤独》全书之后,最后感动温馨了我的,是这本书写作背后的这段温暖故事。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宴会结束以后,我跟烟儿换了衣服偷跑出来。跑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常去的那条小吃街。麻辣烫,烧烤,吃到撑得走不动路。
我们两个人买了六罐啤酒,躺在草坪上边喝边聊。烟儿告诉我说,她爱上了一个人。是他们银行行长的儿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里满是支离破碎的悲伤。她说的那个男人我见过,总是爱穿阿迪达斯的运动服,开着一辆白色的BMW。长的很帅气,是那种典型的有脸有才又多金的富家子弟。名字叫若枫。
听着烟儿说完这一切的时候,我开始一抖一抖的笑起来。她恼火的躺在地上拽我的头发,大声喊着:“你他娘的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跟你一样,笑跟哭同样难看的。”我翻身过去骑在她身上,把她的双手压在背后,问她:“小妮子,你在说什么?敢说老子难看,不要命了么?”
闹了一阵,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我坐在草坪上摸出一根烟点上,烟儿却出乎意料的没有奔过来将我的烟掐灭,兀自的一个人看着远方发呆。我一脚踢在她身上,“破烟,喜欢他你就去追呀。暗恋管个屁用…”烟儿顿了顿,眼神空洞的看着我说:“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世界,我不曾踏入。我的世界,他也不会明白……”她的这番话,以我的又一脚踹过去而告终,“破烟,还有我呢。我会是你最强大的精神后盾和经济后盾。”
说完这个,烟儿突然举着啤酒来了一句:“去他丫的,爱谁谁去……来,喝!”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一切好像又恢复到了从前,友情像从前那般不离不弃,烟儿也不再对我的生存方式表示鄙夷。六罐啤酒,我只喝了两罐,四罐都进了烟儿的肚子里,加上之前喝了些红酒,烟儿烂醉如泥。我费尽全身的力气把她拖上了我的车,带进了我的大房子。
暗自做了一个决定,烟儿跟若枫的事情。我管定了。
第二天烟儿醒来的时候大喊头痛,我冲好了牛奶喊她喝。她睡眼惺忪的跑过来“啪”一声亲在我脸上:“朵朵,你真好……”我又开始一抖一抖的笑。于是我们打打闹闹的吃完了早餐。
我穿着粉红色的吊带衫出了门,烟儿很不爽的说:“你能不能不要穿的跟个鸡似的……也不怕得关节炎。”我很邪恶的挑着眉对她说:“老处女,你忘了我车上有暖气的么?”上了车,我把音乐开的小小声,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了烟儿我的决定,她听到若枫两个字的时候愣了一下。一脸恐慌的告诉我朵朵,你不要乱来……我没说话,把音乐调到最大声。一路飚车去了她上班的地方。
很凑巧的是我们在银行门口遇到了若枫,他刚从白色BMW上下来,穿着一套白色的阿迪,看起来格外的干净,阳光。他看见烟儿从车上下来,微笑着跟她打招呼,接着又皱着眉问:“烟儿,你脸色不太好的样子。是不是生病了?”烟儿红着脸不说话,我从车子里探出头,喊:“那孩子得了相思病了……”若枫看了我一眼,随即又转向烟儿,轻轻的探了一下她的额头说:“还好没发烧,你这样子能上班么?”
我在车子里笑到胃抽筋,看来事情没有我想的那么困难。若枫看烟儿的眼神,柔情似水的。所以这个着力点在烟儿的身上……
一个人在外面转悠了一天,买了一大堆东西。差不多逛到烟儿快下班的时候,我开着车很悠闲的停在了银行门口。她跟若枫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出来。烟儿看到我,回头跟若枫说了几句就上了我的车。一上车,拳头便劈头盖脸的过来:“死丫头,你早上的时候在胡说什么?害的我今天尴尬了一天……”我把买了一堆的杂七杂八的东西扔在她身上,说:“跟我走,我要改造你。你就是太缺乏自信了,看你那个走路低着头的样……”
车在一个很大的美发厅门口停了下来,我强行的把烟儿按在了座椅上,跟理发师说:“给她头发上个色,再烫个大卷。”然后丢下她一个人,跑去旁边做按摩了。
这一家的美发厅我常来,老夏给我买了全年的卡。所以我也毫不心疼的刷。我按完了头,按肩膀,按完了肩膀按大腿。全身都按完了,又开始修指甲……在我修完第十个指甲的时候,听见烟儿歇斯底里的叫声。我从美容床上蹦起来,出去就看到了跟芭比娃娃似的烟儿。
她齐腰的长发被染成了亚麻色,浪漫的大卷散在肩上。我迅速的刷完卡,带着她逃了出去。在车上,一个劲的跟烟儿说很漂亮很漂亮,她半天不说话,就在我准备摇她肩膀的时候,她冒出了一句:我也觉得很漂亮。我死命的捶了一下方向盘,骂了一句:“******的吓死我了……”她开始嘿嘿的傻笑,一抖一抖的,我好像看见了另一个我。于是我也开始笑,一抖一抖的。
随便吃了点东西,我们回了我的大房子。烟儿开始看我买的那一堆东西,拆开一个包装就问我“这个得多少钱呀……”我连人带东西把她推进了洗手间,说:“你别管多少钱,那些衣服你一件一件的试给我看。”烟儿跟我的身材差不多,所以我买的时候都试了一下,然后觉得适合她风格的都买了下来。
烟儿在里面试衣服,我坐在沙发上抽烟。心想着,这个月没有多少钱寄回家里了……她穿着我买的小裙子走了出来,果然,我的眼光一向很好。在我的改造之下,烟儿成功的从一个灰天鹅转变成了白天鹅。我拍着手说:“成了,明天就开始约会。”
她张大了嘴,不敢相信我说的话。我自顾自的从包里掏出了烟儿的手机,给若枫打电话。“我是朵朵,烟儿的朋友。她生病了,明天不去上班。”然后以顺雷不及掩耳之势挂了电话。烟儿冲过来,把我按在沙发上:“死朵朵,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嘛?”我挣扎着,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是老夏,他说他在楼下等我。
烟儿抬眼看着我,眼神里是满满的担忧,她说:“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回家。”
我无奈的笑,说:“没关系呢,老夏是好人。”我换了件衣服,跟烟儿下了楼。坐上了老夏的大奔,跟他说:“先送我朋友回家。”
到了烟儿家门口的时候,她下了车。透过车窗,小声的跟我说了一句:不要伤害自己了。
我坐在老夏的车上像一个没有底气的做错事的孩子,老夏抬起我的下巴,说:“怎么了,见到我不开心么?”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选择沉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一打开,是一对晶晶亮的耳钉。
老夏的大奔消失在夜里,回过头,我看见窗户里烟儿的凝望的身影。车又朝着我的大房子开去,我低着头,不再说话。
(未完待续)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
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这是这部近三十万字小说的开头部分。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层面,正是在这样的时间结构里,我煞费苦心地去冲破七代人所带来的枷锁与束缚——正如那七代人要去冲破那百年的孤独一样,可他们最后只有面对手稿卷的无言与消逝。我没有最后,还不到说“The end”的时候。我仅仅是读懂了一小部分,因为只读了这一遍,对那种打破孤独的方式也许只是皮毛的理解。故不在此多加笔墨。可是关于第二代人的故事(尤其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我倒是有话想说,也就让他成为本文的主旨吧。原本在金银店里捣弄金属的奥雷里亚诺。
布恩迪亚,在一个星期二的午夜,当行刑枪声响起的时候,他成为了一名上校。他曾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逃脱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他身穿戎装,驰骋沙场,却变得毫无方向,他下令枪决自己的老友,不让母亲靠近自己三米以内的地方,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初的方向,是孤独的失败者,一切的起义显得毫无意义。他在寻找中忘记了寻找,不仅是他,他想用战争冲破孤独,却冲破了自己的拥有。还记得美国打着“反恐”的小旗,随意干涉别国内政。也许他本来就是为了反恐,可是却迷失了自我,陷入了战争的泥潭,自身安全也急剧恶化,一切都归咎于他自己的独霸。
近日有关叙利亚的草案在联合国表决,中国和俄罗斯果断投出反对票,没有让西方国家得逞,这也是在悬崖边上拉了叙利亚一把。我想说的是,你们看不惯巴沙尔家族的独裁,想主张发扬你们的“民主”、“博爱”,这没什么不妥,这是大家共同的目标,就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非要搞“制裁”、“军事干预”,有什么用呢?到最后只留得一堆烂摊子,让这些国家的人民再陷入战争的阴霾。
让这些人都读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手稿卷与飓风终结了一切,历经七代人而孤独的家族,必定不会重现。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记得曾经看过一句话:“世上有很多人都喜欢孤独,却没有人真正能承受孤独。”一开始体会这句话,并不能很好地理解:谁说这是绝对的呢?可读了《百年孤独》后,我也能略微领略这份痛彻心扉的孤独。
这篇读后感的标题是在“论情”,可孤独又怎能和孤独扯上关系呢?但是,《百年孤独》却把情与孤独融合,不论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都孤独地刻骨铭心。
乌尔苏拉,本书的主要人物之一。她那悲剧的孤独体现在她凄凉的晚年。她多么希望能有一个男人来继承家族,振兴家族啊!可是命运女神一次又一次令她失望,让她在丈夫的死,儿孙的不争气中咀嚼着自己对昔日辉煌怀抱的希望以及苦涩的孤独中慢慢腐烂,连一个长辈该有的尊重都不曾得到。
而阿玛兰妲与丽贝卡,却双双因那令人疯狂的爱情,一个负罪一生一个虚度一生。两个人为一个双方都中意的男子而把多年积攒的情谊统统舍弃反目成仇。可这段无果的爱情却以丽贝卡另嫁了其他人,阿玛兰妲缠上注定要伴随她一生的黑纱,蕾梅黛丝的死而告终。就好像妖精少女与堕入黑暗的国王的爱情,两人都带着“矛盾的诅咒”,越是尊重生命,越会夺走生命。如此被世界否定的两人,在冥冥之中跌跌撞撞地相遇,开始只是朋友与师生的关系,可相处越久,他们越发现自己已离不开对方。再一次扪心自问,毫无疑问地,自己已爱上对方。于是,在夕阳下,两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心意。
可就是这一吻,夺走了原本拥有不老不死之身的梅比斯的生命。那个年轻的国王,再也无法体会任何情感,在孤独与空虚中游荡了四百年。爱情就是如此美好,也就是如此残忍,美丽又孤寂,让多少个时代的人奋不顾身地深陷其中无法自救。
在书的最后几章,奥雷里亚诺终于破解了家族几代人都没能破解的羊皮纸。可最令我悲伤的地方却在何塞-阿尔卡蒂奥死后,奥雷里亚诺发现他的尸体时,作者写道:“到这时奥雷利亚诺才明白自己多么爱他。”读完这句话,我的心狠狠抖动了一下,回声震的我头疼欲裂。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会给我如此强烈的触动,这种共鸣就好像你一直在寻找一样东西,在心里也为它留好了位置,寻寻觅觅,终于找到它后,你近乎虔诚的将它放在特地准备的地方,那种几乎将你引向疯狂的震动。
不论是乌尔苏拉还是阿玛兰妲与丽贝卡又或是梅比斯与杰尔夫,甚至是奥雷里亚诺,以及《百年孤独》中所有的人物,当然也包括我们。都耗尽毕生在寻找一样东西,一样能够拯救自己的东西,不论最后是否找到,其过程都是无比孤独的。但,自己的孤独不一定要自己承受,有时候,有些孤独能在“情”中化解。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
黄昏时刻,夕阳将世界蒙上一层朦胧的颜色,圣洁的只属于晚霞的孤独光辉照耀在每一个存活在这个世界的人身上。人们为活着奔波,不断重复着“出生—死亡—出生”的过程,在生命的动荡中起起伏伏,过着孤独的人生,回忆着孤独的过去。正如布恩迪亚家族不断发展又不断没落而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这似乎是人生永恒的孤独的轮回。“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正是这世上每一样事物变化的必然规律——没有什么能获得永生,亦没有什么能在有生之年保持不变。
书中乌尔苏拉曾迷信“名为‘阿尔卡蒂奥’和‘奥里亚雷诺’的人‘固然天生’有着不同”,并列举家族史上重复以这两个名字命名的人,认为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格冲动,而名为“奥里亚雷诺”的人都性格孤僻。这看起来毫无逻辑却实实在在成为了这个家族的现实——这何尝不是一种轮回?布恩迪亚家族在历经六代以后诞生的“又一个真正的布恩迪亚”,而整个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后“终结家族的神话般的生物”,从一个人开始回到了一个人结束。
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朱自清),每个人的人生似乎都只是从生下来就开始走向死亡,但我们身在其中,每个人的人生是何其不同。沿途风景依然百变,即使我们只是走向孤独的无知游历的旅客。
“我们终将孤独”的确是无可否认的真理,但如果所有人都因为这个真理而丢掉了自己的志向和抱负,人类世界该如何发展,如何演变成今天的模样,又如何能宿命般走向最终的孤独。林语堂写过:“世间没有一个人感到绝对的满足…理想仅是一种相信另一世态的心境,不管那是什么世态,只要和人类现在的事态不同就得了。”因为对自己终将孤独地死去而感到不满,所以不甘愿安守现状,才会抱有活着的希望。
司马迁遭受宫刑,从此丧失了将家族发扬光大的能力,更丧失了以男人的身份活着的尊严,若是他就此颓废地走向孤独,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书写?
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但她没有放弃,靠自己的努力自学完成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知识,并学习针灸,成为不屈不挠的典范。经历过伤痛,倘若她从此因生死的轮回堕入黑暗,那她成为残疾人后写出的作品和成百上千被她鼓舞的人们将去向何方?
霍金21岁患上卢伽雷氏症,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基本与活死人无异,如果他坚信每个人终将孤独地死去而失去希望,何来今日《时间简史》的辉煌和物理学的快速发展?
安于命运的人永远不会被载入史册,是因为他们宁愿把自己关入永恒的孤独中度过人生。尽管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孤独的结局,但人生好坏与否并不止参照一个人是否死去,而是这个人作为宇宙大爆炸膨胀的一瞬诞生的处于孤独轮回的生命,是否能在他短暂的几十年间经历最精彩的故事,即使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度过去”(林语堂)。
我们人生的结局已定,不过是走向孤独的路上。与其自怨自艾荒废人生,不如抱有活着的希望一点点向孤独走去。正如丰子恺所说:“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
看那天边闪耀的金色太阳,即使它终将面对黑暗,走向孤独,但无论朝霞还是夕阳都如此美丽,洒落在身上的金光带着孤独光辉,如此让人心驰神往,令人无法拒绝。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摘自《百年孤独》)
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08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0,中国才终于获得的出版授权。看来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
在我下笔之前的那一秒,我刚将《百年孤独》翻阅完毕,用与三天前全然不同的心态将它白纸黑字的一览而尽,我原以为或许我能留下一阵唏嘘,在早已知道并接受的结局中做到心平气和,可当真真切切发现它已终结并永将不会出续集时,我才发现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用其生命和灵魂告诉我:生命的孤独并非以时间恒定,你活着的价值量才能估算你的精神尺度。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原本是个英雄,他带领人们开创了马孔多并使之繁荣,但在某种角度上而言,布恩迪亚又是一个可悲的男人,他擅于发掘的性格与时代格格不入,他给子孙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但无论如何,我认为刚开始的他和乌尔苏拉就像生活在伊甸园不知苦痛的人儿一般,尽管对他们而言,缺少金钱可能带来一定的苦难,但比起其它这又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是的,也许历经重重磨难至老也不肯后悔放弃,更可能终其一生只为一件事,这就在冥冥之中成了这个家族的一个精神特点,很难以人力去将其改变。不得不说我忘了它何时讲述到了战争,只是当我翻过并无停留之时,它便已搬上大荧幕演绎得栩栩如生起来。作者肆力地描写仿佛被困在蛛网之中的飞虫,死命地挣扎渴望突破,却越将那一股无力慌张显现,被死神拖住而扭曲狰狞的脸孔,被无休止暴力不团结的行为激怒而愤慨的举止,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极致到我已忘了去数究竟这个家族有多少的人因战争而死,这个家族有多少女眷因战争而孤独。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当读者在脑海中已了解某一个根深蒂固的谜团时,死亡并不会是一个形式,也成为不了悲痛,或许它是一个词儿,也可能它将是一场无血腥的解脱,你不会为它的降临而悲哀,因为它往往会让你更懂得缅怀过去,甚至是为过去的一次难忍的经历而笑的花枝乱颤。
很多事很多人告诉过全世界一个道理:别总来不及做你近在眼前的事,今后你会发现当你提及并行动之时,它要不遥不可及要不就已虚无缥缈。
乌尔拉苏是我在书中印象最深也对她了解最清晰的一个人物,这是因为她贯穿了整个家族乃至丧亡。作为一名读者,我感觉读她就好像在看作者长期捏造的一个泥人,我似乎觉得自己真实地站在马尔克斯身边,听他边捏头边说,这个女人害怕生出猪尾巴的孩子呢;边捏身子边说,瞧,她多娇小,但你千万别小看她的力量;边捏脚边说,这可是她卖糖果小动物养全家的宝呢。乌尔拉苏在《百年孤独》中就是这般活灵活现,让我熟悉到最后竟舍不得见她死去,也或许,她的孤独在时间轨道中是最为长久且空洞的。
初读小说时,我曾抱怨过作者太没人情味,为何磨灭这个可怜家族的每一段生命,可现今却又觉得他是如此的光明。我记得在某处看过一句话:谁也不能阻止我孤独终老的愿望,在你们看来四世同堂是天伦之乐而于我却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所以我读懂了小说:孤独并非是一种境地,而是选择。它被马尔克斯长期提着长明灯照耀,以爱抚孩童般的手法接生下来,每一次都可以在被扼杀中依旧活蹦乱跳,它亮在那个时代且不会让任何一处黑暗,马孔多的居民无形之中早已被笼罩地从新生到衰老直至入土为尘,他们似乎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彻悟,他们甚至将其作为喜悦而欢歌燕舞,这群可悲而渺小的人物,永远拿着心中仅有的渴望当利器,活生生刺向自己的咽喉,却又在中途止住,继续毫无心肺。是这样吗?不,任何一个时代,人犯下的错误,我都可以用四字概括:生不逢时。
不是21世纪,没有高科技,和今天一样鲜明的贫富差距,所谓这个家族的百年孤独只是折射看那时候更多毫无止尽的凄楚和悲凉,真正的孤独何止以光年计算,或许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之时,那便已和空气一同混合在宇宙中,和我们行走时相伴,和我们休憩时相融,无声又无息。从这个角度来解读《百年孤独》,我得出了我的读书感悟:孤独百年不悲凉。终其一生只为一件事而奋斗,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或许等我再有闲暇之际重新翻阅起《百年孤独》时,我可以更加明白,在字里行间中明了:在岁月如梭中,究竟什么才是值得我为之相守的?我想或许下一次,我肯定又将不同以往。
多年前,我赶时髦地读了诺贝尔文学奖马尔巴斯的名著《百年孤独》。在囫囵吞枣地拜读中,“一个人只要没有个死去的亲人埋在地下,那他就不是这地方的人”这段文字,对于我这个独在异乡的 “九头鸟”来说,真是不知所云。
自几年前老岳父病故后,我便有了清明扫墓的习惯,才体会出马尔巴斯这句话的含义
,不禁感叹老马太有思想了,套用现在一句时髦的话语就是太有才了,不禁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含金量所折服。
以前总认为,清明节必会雨纷纷,要不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那么流传,那么刻入人心。总认为人们在这一天,用嚎哭的巨声将沉眠的故人唤起。然而,在我携家人清明扫墓时,并非每次雨天,有时是阴天无雨,有时还是阳光晴朗。扫墓现场,也甚少见到号啕大哭、悲痛欲绝者,但也绝没有见到表情喜悦者。这是因为生者都明白,逝去的不能复生,生活还得继续,只有那孤独的灵魂无时无刻缠绕着生者的记忆。
清明原本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对中国人而言,清明又是一个祭祖扫墓的日子,如同春节的回家,传统文化的惯力是谁也抗拒不了的。然而,传统并非宗旧,也不意味着一成不变。人都活在当下,尽孝应该趁早,薄葬厚养更能体现孝道。《论文》载:孝顺,趋之人健在,多“顺”着他们的心思说话做事,比在墓前烧纸磕头强过百倍。宋代诗人高菊卿在 《清明》中咏出真谛:“人生有酒须当醉牞一滴何曾到九泉”。
清明节,是一个让人悲伤的季节,一个让人怀旧的节气,也是一个让人感叹功名烟云的时候,凡夫俗子如我者,是做不到去俯视苍生,发出悲天悯人的叹息。我在清明节里扫墓,只不过抱出岳父的骨灰,虔诚地擦拭一遍,掬几杯清酒,烧几匝香纸,然后祝愿他安息。并祈他保佑我们劳有所得,吃可裹腹,衣能蔽体,居有陋室,全家平安。同时,清明于我的情感,还有淡淡对故乡武汉的思念。那里还有我健在的、体弱多病的父母,有我奔波生计的亲兄弟,这思念就像那湖水一样,投下一颗小石子,思念的波浪便可以慢慢地漾了开去,一重紧跟着一重,一波紧接着一波,思念便可以触摸到故乡的那片山、那条江,或是孩童戏耍的吵闹,或是旧巷小街深处的老墙。
通过清明扫墓,我忽然想到莎士比亚的墓志铭:所有的生命都是一部历史。回味这句话,进而想到,既然是历史就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但是我无法用语言表述出我对尊重的理解,因而也就无法让别人和我一样表现出尊重之情。我们读过: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司马迁说过;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些都使我们对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里,我要表述的是更广泛的尊重与尊敬,向过去了的所有生命表示一种深切的哀思。
我们知道,生命一来到这个世界,她就以肉体和精神的形态存在。我们有时不清楚我们身边每个真实的生命与其他的生命有什么不同,一个生命在她消失之前,我们几乎不能察觉到所有人的生命里都有一部历史。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 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 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 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 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 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 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 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 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 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家族的长子是何塞·阿尔卡蒂奥,这个固执任性的孩子独自一人离乡多年,后返家乡,却又执意迎娶妹妹丽贝卡。最后离家而居,终未团聚。
奥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和他的兄弟毫无相通之处,就像是两个染色体不同的物种。他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专注,坚持,有着狂热的追求精神与坚不可摧的意志。他参加过内战,有卓越的功勋。但结局,却是紧锁门窗, 与世隔绝,不停的将被自己融化的小金鱼炼成另一条小金鱼。
阿玛兰妲是第一代兄弟的妹妹,另一位是丽贝卡。阿玛兰妲爱上了不爱自己的男人,害死了自己不恨的姐妹,逼死了深爱自己的爱人。她悔恨终身,烧伤胳膊,企图在紧紧残绕的黑纱布里挣扎着活下去,再未嫁人。后来 ,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丽贝卡是误打误撞进入这个家庭的,她面容阳光,内心却似布满苔藓般潮湿。她爱上了姐姐中意的音乐家,音乐家也为她沉迷。那阵子她似雪花飘舞,喜不自禁。被姐姐从中阻挠万般不得,心灰意冷,雪花挥发,寒气逼 人。后嫁给何塞·阿尔卡蒂奥,再未出门,直至尸骨腐烂,仍孑然一身。
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而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的只剩下一小块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
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1、任何东西都有生命,一切在于如何唤起它们的灵性。
2、他没有察觉到时光在家里造成的细微而又令人心碎的破坏,这么长日子外出之后,对任何一个有着清晰记忆的人来说,这种破坏都会觉得是一种灾难。
3、无论他们到什么地方去,都应该记住回忆是一条不归路。一切以往的春天已不复返!那狂乱而又坚韧的爱情不过是瞬间即逝的现实罢了。
4、科学缩短了距离。
5、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6、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7、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8、还等什么呢?时间都过去了,话是这么说,但不至于那么快。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9、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10、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11、政府通过所能运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地在全国反复重申。于是,一种官方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地回到了家里。
12、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13、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
14、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15、预感总是倏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16、死亡跟他没有什么关系,而生命对他才有意义。
17、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生活。无论是洪水还是瘟疫,无论是饥饿还是社会政治动荡,甚至多少世纪以来永无休止的战争,都没有减弱生命压过死亡的顽强势头。
18、人不是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的。
19、你和死亡好象隔着什么在看,没有什么感受,你的父母挡在你们中间,等到你的父母过世了,你才会直面这些东西,不然你看到的死亡是很抽象的,你不知道。亲戚,朋友,邻居,隔代,他们去世对你的压力不是那么直接,父母是隔在你和死亡之间的一道帘子,把你挡了一下,你最亲密的人会影响你的生死观。
20、父母是隔在我们和死亡之间的帘子。
21、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22、战争已经被扔进了存放悲惨记忆的高阁,它仅仅在开启香槟酒的砰砰爆气里被偶尔提到。
23、这时,一种神秘而重要的东西在他心中兀然出现,使他完全脱离了现实,浮游在往事的回忆里。
有这样的一个家族:他们长相不同、性格不同,但骨子里都是满满的孤独。他们不断地想要挣脱孤独的束缚,却一次次被阻隔。这种孤独,就像个圆圈徘徊在这个家族中,经历了风风雨雨,悲欢离合,最终在一阵风中永远的消失。
没错,这个家族正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的家族。马尔克斯采用现实魔幻的手法,把这个家族曲折离奇的经历展现在人们面前,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让人无比震惊。
谈起孤独,我们会想到很多。也许是一个从小被抛弃的婴儿,也许是找不到伴侣的成年人,也许是白发苍苍的独居老人……但在马尔克斯笔下的孤独,并不是某一阶段的孤独,而是百年孤独。在这孤独的背后,是动乱不安的社会,是布满信任危机的家庭,是伤痕累累的每一个人。进入到布恩迪亚这个家族的孤独,这种循坏式的孤独,让我感到抓狂同时也感慨万千。
或许孤独是一种命中注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小镇努力了一百年,他们想要挣脱孤独,进行过无数次探索,但是都以失败而告终。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总会面对孤独,总会被孤独所困扰。繁华的城市,灯红酒绿,隐藏了我们的孤独。但是孤独带来的伤痛却不能像潮起潮落、日出日落那样消失。或许只有穿过繁华的大街,来到一个寒冷孤寂的地方,我们才能够看到其实人真的脆弱。孤独无疑让我们困惑,使我们陷入其中,可是我们依然要为之奋斗,不能因此而被打败。透过孤独,我们可以感受到人感情的细腻,也可以从中摸索出挣脱孤独的办法。我想,布恩迪亚家族在不断地奋斗时,如果能够加入感情沟通这一剂良药,他们不会感到那么的孤独。
书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有的人注定在一个偶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却需要你用一生的时间来将他遗忘”。所有的回忆并不全是美好的,那些曾经的伤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淡化,而在你心中划下的那道伤痕却不会消失。这些东西确实是真真正正的存在过,也是你永远都不会遗忘的缺口。
布恩迪亚家族最终消失在飓风中,他们永远都存在于孤独。马尔克斯在作品的最后说道:“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第二次出现了”。这是作者的一种绝望,也让每一个阅读这部作品的人感到一阵阵的凄凉。这个家庭的冷漠、麻木和不懂得爱真的消失了,永远都不会在出现。
作品中的人物,内心都渴望幸福,渴望自由,渴望得到爱,但是这一切的美好终究没有实现。对于今天的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呢?人生当中,孤独是存在的,我们会选择各种各样的方式将这份孤独埋藏在心中,不让人得知。但这份孤独会一直存在,就像是一道伤口让你不敢去触摸。在这样的孤独之下,我们奋斗,我们坚强,我们努力掩盖,然后不断的前进,直至一生。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