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读后感500字10篇

知乎者也
投稿
日期 · 2022-07-29 15:15:17
篇1:天命

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

——题记

梦,是虚构的真实?夜夜出现的景象,是真,是假?豆蔻年华,多么美丽的词语。血脉的冲劲,无尽的好奇。少年,就该是去冒险。

又站在埃及的金字塔前,那个叫圣地亚哥的男孩经历重重困难,终于找到自己的梦——或者,这就是他的天命。故事始于他在无花果树下做的一个梦,于是他带着吉卜赛人和撒冷之王的祝福,寻找自己的天命。若果一切已注定,那么就注定他找到炼金术士,找到世界之魂和自己的故事。

很不幸,他一无所得。埃及男子的梦境,促使他回到那棵无花果树,并找到宝藏。

保罗用大篇的笔墨描写圣地亚哥的经历,却将故事交给这样的结局。反看这个伟大的疯子的一生,他曾经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结果用秀丽的黑字锻造这个浪漫美丽的故事。或许,就是世俗的不解,成就了一个伟人。他在他的故事画了一个圆圈,这其中有磨砺,有友情,有理想,有战争,有希望。还有像天命这样有趣的东西。

圣地亚哥回到梦的起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但是漂洋过海的旅程给了这个牧羊人勇气,信仰,更重要的是追逐天命的坚持和听取内心的呼唤。

放下这本书,我学会了很多:不放弃的刚强。不遗余力的追逐。

我们的内心都藏着一个小小的愿望,在喧嚣市井中,我们忘记儿时的理想。现实,让梦有点可望不可即;孤单,让追逐的旅程乏味。于是我们心甘情愿将自己交给平庸。到最后,听不清内心的呼唤,听不见世界的低鸣。保罗告诉我们,我们只是宇宙渺小的一部分,失败绝没有想象中龌龊。我们困在玻璃瓶里,顾着张看四周通透晶莹的玻璃,却忘记的远处的风景。

该是时候,带一身素洁安静,追逐意料之中的天命,收获意料之外的宝藏。找到自己的一席安宁,让内心蓄满能量,然后用自己的语言,写下自己的故事。——就像《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这个男孩叫做圣地亚哥。”

篇2:读《天命》有感400字——母爱不仅仅是慈祥的

很小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慈祥的母爱”。稍大一点读唐诗了也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似乎只要说到“母爱”就必须“慈祥”。等到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天命》,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其实“母爱”真的不仅仅是慈祥的,有时也是“审慎”的。

雪花凄迷的天空,一只鹰扑扇着早已被雪尘浸湿了的翅膀,顶着刺骨的寒风歪歪扭扭地飞着。” 这是只母鹰——她就是霜点。

一个伟大却又特别的母亲

霜点有两个孩子,一个是亲生的儿子——红脚杆;一个是领养的儿子——黑顶。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母鹰牺牲了自己亲生儿子红脚杆。因为红脚杆细瘦弱小,不堪一击。黑顶却健康结实,强壮有力,完全可以成长为未来天空的主人。

读到这里,你肯定有些疑惑:毕竟血浓于水,根叶相连。母鹰怎么会舍得?我想:其实母鹰心里这时一定也很痛苦,但为了鹰族的未来,母鹰霜点最终做出了抉择。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的妈妈,背地里我叫她“慈禧太后”。就在不久前,我答应她周末把作业带回去给她检查,可是自己一时贪玩没履行承诺。结果被她罚补作业一直到深夜。等我写完时,我发现妈妈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想她一定是累极了。后来妈妈告诉我她之所以罚我是想让我做一个说话算数的孩子。我想在做决定时她内心的矛盾也一定像母鹰霜点,所以她才一直陪在我身边。

“慈祥”不是母爱唯一的标签。为了孩子的未来,它需要我们的母亲适时做出“审慎”的决定。

篇3:各安天命

  夜如此快捷安静地来了,白日里的喧嚣瞬间化作无言落寞紧紧的包围着我。

  大多数的夜晚,我总是心情不好的。寂静,苍凉,和一点点呼之欲出的恐惧。

  人们总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能够激发记忆最深处的记忆,恍如隔世般遥远的最初的理想以及当年热血沸腾的激情,而我,根本不需要想起什么,因为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对于未来这东西,其实我一直都还是相信的,当然,只是相信。

  时过境迁,我早已不是那个无忧无虑且毫无顾忌的孩子了。无论当初有多少桀骜不驯,张扬直率,但终究会被岁月磨平那些高低不平的棱角,期间也反抗过、不甘过,但始终是逃不过吧,对于整个群体来说,我这些所谓的反抗也只不过是无谓的挣扎呵。于是我也很心酸的明白了很多事情都是用来欺骗小孩子的,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所以要付出很多很多的汗水才能够得到微乎其微的回报。

  看过这么一则帖子:小时候摔跤,总要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有就哭,没有就爬起来;长大后,遇到不开心的事,也要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有就爬起来,没有就哭。的确,如今即使跌到了也得独自爬起来咬牙坚持过去吧。

  人总有要做的事,要做的事不一定是想做的事,而想做的事不一定就是在做的事,且它们也可能不一定会成为真正做出来的事。其实大多数事情都是这样的,在这样的大环境的渲染下,人往往不能操纵心灵的防线,避免不了被同化的下场,也许这并不是当初我们自愿的,但却还是妥协了不是么,也逐渐没了追求和想法,与周围的人趋于类似,看不出任何不同。难道这就是大家口中的低调本分吗?显然不是。然而此时,人往往还在自我寻找借口,寻找安慰,自怨自怜地打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名号自欺欺人。

  这也许是另一种悲剧意识。

  当渺小卑微的个体之于无边尘世,命中注定,接受是唯一选择。抵抗吗?结局却总如故,或为此愤怒,默然,恣睢,抑或心绪终归平静。思想之于现实,表象是所有有意或者无心的行为,只是无力的呻吟罢了。

  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

  是理想还是现实?这是我们眼前的问题。

  心念及此,困于世人千年的问题不难寻个解释:生存是现实的苦楚,毁灭是未知的梦魇,因为一份希望,行为总难免倾向于理想。而又是因为希望的渺茫,思想难免顾虑于未知,而未知在不断幻换为已知。毁灭于一个世界是终结,而在另一个世界也许是开始。选择生存,那么生存的最后一刻毁灭也必在一个圈定的范围。

  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是悲剧的始作俑者,这其中太多的矛盾性,触动了太多人的悲哀。

  我记得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家人都辞了工作,就是为了孩子能考上音乐学院。结果在考前几天,那个整日练琴的孩子得到允许可以下楼玩儿,在下楼的时候摔断了脖子。看过太多这样的事件,日以继夜的练琴换来的竟是这样的结果,这无论如何都是无法接受的,这般残酷的现实,会叫人害怕想象未来。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套着工作装,踩着高跟鞋,然后面对不同颜色的脸和刷白的瞳孔,追逐着金钱利益欲望,可从身体到心灵均早已疲累于那霓裳般炫目的躁动与浮华了吧。

  我们就是在这样可笑可怕可悲可叹的世界里,各安天命。

篇4:《天命》读后感

《天命》讲的是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

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得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

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

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

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篇5:追随天命的每一刻

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我打开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合上书,这崇敬化为了一种信仰。也许看到这个书名你会很不以为然,那我就先来替这本书讲讲这位牧羊少年圣地亚哥传奇般的人生。从小父母就希望他当个神甫——这是神圣的职业,但他的梦想是云游四方,于是他做了牧羊人,为了两天做的同一个梦,他放弃了他的羊群,这个梦告诉他有一份宝藏等着他去发掘。撒冷王说这是他的天命,生活希望他去实现自己的天命。

他便去了,途中太多太多的坎坷,他遇到了刚一踏上异国就把他的所有家当都骗走的贼,遇到了和他共同创造了一大笔财富的水晶店老板,遇到了神奇的炼金术士,遇到了令他懂得什么是爱的沙漠女人法蒂玛,然后用这种爱与风、沙漠、太阳以及上帝进行了一次长谈,以躲过了战争对他的杀戮,最后在炼金术士的引领下到达了金字塔,在金字塔他得到了预兆,最终在预兆里说的一个破教堂里找到了宝藏。表面上看,这是个荒诞可笑的童话,但如果你去用心阅读,等待你的将是大彻大悟。对于炼金术,想必大家都是头一次听说,书中是这么解释的:“世界只不过是上帝的映像。炼金术就是把精神的完美带到物质层面来。”炼金,顾名思义,就是点石成金术。

也许你会问,难道铜块、铅块等等事物没有自己的天命吗?怎么可以将它们随意地变为金子呢?此言极是,铜永远是铜,铅永远是铅,每种事物都有自己的天命,但是天命总有一天会完成,于是就需要转化成更优异的事物。炼金术士就是在铅块、铜块完成自己天命的时候将它们转化为更优异的事物——金。此处泛指人,一个人不屈地为着自己的天命而奋斗,当他达成天命的那一刻,他便超脱了。补充一句,世上那么多研究炼金术的人,成功者却是凤毛麟角,为什么那么多人失败,原因就在于它们不懂得天命。“谁若干涉其它事物的天命,谁就永远发现不了自己的天命。”要想再进一步谈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一个词:“世界之魂”。

书中并没有给准确的释义,我觉得凭我的阅历也无法将如此深奥的词解释得十分明白,就暂且依我的理解说一说。我觉得世界之魂就如同一只手,操控着世间的一切,它了解每个人的天命,但只给有意识去为天命努力的人施以援手,它会为他的生命布下很多很多预兆,只有他学会了倾听自己的心声,才有可能发现预兆,完成自己的天命。“因为心来自世界之魂,并且总有一天会返回那里。”牧羊少年圣地亚哥的天命是去寻找宝藏,其实他不仅仅是找到了物质上的宝藏,在这过程中,他领悟了经商之道,收获了美丽爱情,触摸了世界之魂,见证了金字塔之壮美,这一切都是无价之宝,永远是比那盒宝藏要珍贵得多的财富。

书中说:“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份等待他去发掘的宝藏。”我想,我的宝藏应该是那可以普照莘莘学子的讲台生涯吧,不瞒大家,教师这个职业一直是我魂牵梦绕、向往已久的,这也许就是我的天命,我会倾听我内心的声音,现在我的心向我诉说着要好好学习,我一定不让我的心失望。圣地亚哥走着已被种种预兆确定的道路,所以他不会走错一步。我相信我也不会走错,我会努力追随我的天命。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这也是书中重复最多的一句话:“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追随天命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不要背弃自己的梦想,去拥抱它!

篇6:知天命,情系人间

虹铃响,芳华绚,龙眠殿前。

书阁自锁,七曜圣贤。

钟停魅影骤现,

幼月君临不夜,

绯色禁花,谁可哀怜。

无赦白楼双剑,

樱下华胥永眠。

彼岸红,可惜身命度黄泉。

是非曲直,净罪六十年。

恨不灭,白发红颜。

知天命,情系人间。

千年月贤,壶中术逆苍天。

蓬莱玉枝映辉月。

飞翔天,天狐念,颠覆境界。

因幡白帝,仙兔幻眼。

碎月醉梦集结,

摄命风靡红叶。

花映幽冢,香颂遍野。

福祸转,秋山瀑悬。

分沧海,奇迹重现。

天水源,神德未改信仰湮。

乾坤不变,蛙鸣风雨远。

龙鱼泳羽衣紫电,

大地动绯想无念。

三足金乌星陨地灵心殿,

命苦短空余白莲。

红白玉二色花蝶,

雨霖铃洒落星屑。

幻梦终醒,本无不散之宴,

却不悔付此华年。

篇7:《和乌鸦做邻居》之《天命》读后感

我从朋友家借了一本书,叫《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我国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天命》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让我领略了天之骄子的鹰的风采,更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界那深沉的母爱。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母鹰霜点独自喂养两只雏鹰。

惊蛰过后,一场鹅毛大雪给它觅食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寒风、饥饿、失望折磨得它疲惫不堪。两只饥肠辘辘的幼鹰正眼巴巴地等着它回家喂食,于是它就在在雪地是上诈死引诱眼镜蛇出洞,尽管表演超一流,但是狡猾的眼镜蛇也没上钩。眼看孩子就要饿死,不得不用亲生的红脚杆当做诱饵,虽然成功地抓住了狡猾的眼镜蛇,但是永远失去了红脚杆。用鲜血换来的救命食物养活了养子黑顶。看了这篇小说,我不止一遍地在心里说霜点真是太伟大了,真是一位不平凡的母亲,为了能够养活孩子早已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这种超越生命的母爱怎能不令人感动呢?特别当我读到霜点为救孩子在狡猾的眼镜蛇面前诈死,密集的雪花盖在霜点身上,它冷得浑身发麻这部分内容时,我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同时我的眼前浮现出麻雀护子、羚羊跳谷……的幅幅感人的场面。动物界有着这种美好的感情,我们人类更不乏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母爱。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的我们,要怀着一颗爱心,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美丽可爱的世界。

篇8:白骨流年记天命——读《花千骨》有感

一曲离歌倾城,一句戏言碎了谁人的心,一个眼神又动了谁人的情。他是师,她是徒,这便是一段注定的孽缘;他是仙,她是魔,这便是一个解不开的结。

瑶池之上,是谁轻拈酒盏,白衣加身,成了她三世迷恋;又是谁痴痴一笑,欢快身影,动了他心中之弦。白子画,你给了她一个梦为何又无情打碎?花千骨,你给了她一场情为何又黯然离去?

曾几何时,桃花树下,华清池旁,他抚琴她起舞;

曾几何时,她为他犯下弥天大错,他却一剑刺碎了她的心;

曾几何时,她依偎在他怀里安然死去,此后,世间只有他一人悔恨当初。

叹,百劫之中情劫最伤人……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她说,白子画,三生石旁,忘川河中,奈何桥上,我可有见过你;他叹,你是我命中注定的结……为什么?要六界还是要她,六界不能毁,她……不能走。既非梁祝,又怎能化蝶?就这样吧……或许,这是最美的结局,蝴蝶注定飞不过沧海,不是因为没有勇气,而是因为彼岸没有了等待。

他们之间隔了太多太多,霓漫天,朔风,墨冰仙,这些都成了最后酿成悲剧的根本。《醉桃花》花醉,人亦醉。离别之歌,人散之曲,此曲罢,便最好不再相见。相思之曲,一袭白衣,入了谁的眸,迷了谁的心,醉了谁的魂。相见欢……罢了,散便散了,无碍…..

血染六界的画,不抵你恬淡睡眼白衣霜华。白子画用情至深,恐怕花千骨这三世都不会知道,如此别了,如此含恨九泉……不忍心责怪的,是她的痴,她的傻,她的执迷不悟。明明知道爱的下面是万丈深渊,却依旧义无反顾的爱了。

在她心中,白子画是一切,即使今生只够博他一笑,便也无悔。对于她来说,那刻便是永恒……

就让时间定格在此刻,一曲《桃花醉》,轻吟离别曲。

篇9: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舟搖搖以轻扬,風飃飃而吹衣。”在他的笔下,碧波粼粼、草汀搖曳,朝辉乍现、草木含珠。和煦的晨光在袅袅的雾霭中渐渐化开,游走成四溢的氤氳。一蓬小舟,几丛芦苇,野渡、鹭鸶、蓑笠、竹笛,透出宁静幽远的道家风骨;浅黄、淡绿、碧蓝、水白,为他涂抹出心中的色彩。喜欢陶潜先生的文章,因为它的亲昵不会迫使我兢兢业业如临大宾,只会在一个弥漫着草香的夏夜和着心境或急或缓,轻声吟诵。

正是作为一个丰碑似的文人,他却并没有被历史雕刻成一座屹立的塑像。也许时代所需要的并不全是一座座高山仰止,无法攀登也无法逾越的高山绝峦,也许只有更加具有文化亲和力的作者和作品才会更容易被我们主动地接受,而不是迫于道义或者功利的非读不可。这样一来“文化”成了我们的桎梏,我们也沦为了“文化”的奴隶。抛开子曰书云的冠冕堂皇,让自我的心灵浮现出来,使生命在无欲无争的心境中得到裸裎,让我们有机会去体悟,去了解,去感知,去聆听。体悟大师深厚的学养,也是聆听自己真正的心声。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言由心生,仿佛陶潜自身便因袭了道家的真谛,以至从他的视角洞悉外物所折射出的光芒,也流露出宁静幽远,昂然而又无争的韵致。在出仕入仕的矛盾中,陶渊明没有彷徨。游离于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滓垢。从容的潜泳在这太极双鱼之间,执杖耘耔,安贫乐道。“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当我把归去来兮辞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执掌大笑,刘伶醉酒,阮籍猖狂——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或许正是因为没有终南捷径的幸进之心,才使他的田园和酒觞完整的保留了一份草叶一样清新质朴的赤子之心,在整个乱世与动荡中恪守一份心灵的斋戒。

相比之下,不禁让我想起了司马向如。于我看来真正的文人不会执迷于浮世的繁华,只为煌煌帝都藻饰太平,更不会将心思花在《长门赋》的怨妇和《凤求凰》的情妇上。或许乱世不仅出英雄,板荡也不止识忠臣。特殊的历史背景也导致了埋藏在心灵深处的人格的全面的彰显。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篇10:安天命,要在尽人事之后

甘罗发早子牙迟,彭祖颜回寿不齐。范丹贫穷石崇富,八字生来各有时。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少年,对于人生的看法,我是安天命的。但在安天命之前,需要尽人事。

有人认为生命在于宽度,有人认为生命在于珍惜,有人认为生命在于价值,而我认为生命在于安天命。这种天命不是你松散懒惰的借口,不是你半途而废的慰藉,更不是你自甘堕落的理由。它是你拼尽全力后的豁达与释然;它是你钻牛角尖后的格局与顿悟;它是你低调谦逊的胸怀与气度。

作为“千年老二”的李宗伟先后获得了三次奥运会亚军,世锦赛亚军等一些列亚军,他距离冠军始终差着一口气,但是你很难否认他的伟大,因为他拼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尽人事而求不得,那便只能安天命。如果强求第一反而会让结果更糟糕。享受尽人事的过程,也要怀着安天命的心态。

不仅李宗伟如此,NBA巨星埃尔金贝勒也是同样,服役14个赛季8次进入总决赛,可8次总决赛没有一次夺得总冠军。场均38。3分的他,比之于10个得分王的乔丹还要高出不少,可即使这样他也没能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得分王。最讽刺的是在他退役的当年,他所在的洛杉矶湖人队常规赛打出33连胜,并夺得总冠军。所有的一切都与他巧妙的错开,但是他做好了自己,成为了NBA的无冕之王。

你可以苛责安天命的人,但你无法嘲笑尽人事后而安天命的人,维纳斯断臂,观世音千手。生命总是充满着戏剧性。当你做到最好的自己以后,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还请以安天命的心态面对,因为你无愧于自己,无愧于生命。孔明明灯借寿未果,不能称其不忠;豫让刺赵襄子不得,不能称其不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努力到了尽头,还得听其自然,勇于接受现实,我认为也是一种成功。

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颓废抑郁,一蹶不振;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投机取巧,营私舞弊;有的人因为一次努力后的失败嫉贤妒能,勾心斗角。当人生中没有一点安天命的胸襟,又如何能成就一番事业。

安天命,可以让人在山重水复中找到柳暗花明的道路;安天命,可以让人在筋疲力竭后获得笑对人生的勇气;安天命,可以让人在饱经风霜后感受春光明媚的温暖。安天命,要在尽人事之后。

阅读全文
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