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这本书20篇

知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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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2-07-29 14:36:23
篇1:我的这本书

我呀,从小就是一个小书虫,无论什么书,先抢过来看看再评价一番。不知从什么时候,我认识了“四大名著”,哭着闹着要买。可那时,家里的书都有三四层楼高了,但在我的“无敌神功”的威力下,妈妈只好给我买了最容易读懂的《西游记》,那时,我才上三年级。

看过了电视上的《西游记》,我并不过瘾,在家里一有空就看那本《西游记》。我和它之间的趣事多了去了。不信,你来看看!

厕所窃读记

一天,老妈正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我也捧着心爱的《西游记》进了厕所。关上门,我小心翼翼地找了一个地方看了起来。平常我每天最多只能看半小时的课外书,今天,好不容易逮到了一个好机会,我不能白白地放过它。大约过了半小时,我看到了孙悟空大战红孩儿的情节,见孙悟空打不赢红孩儿,心都提上来了。突然,一阵敲门声传来,我连忙藏起心爱的书,问:“干嘛?”只听妈妈在门外说道:“你在干嘛呢?怎么这么久还没出来?”我回答说:“在上大号呢,有些便秘,马上好!”妈妈应声道:“哦!快点儿。”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又赶忙拿起《西游记》看了起来,管它呢!能多看一分钟就多看一分钟!“吱嘎”,厕所的门被打开了,我循声望去,只见怒目圆睁的老妈正站在面前,她一把夺过我的《西游记》,只留下一句话:“一周都不准你看课外书!”我欲哭无泪。

被窝窃读记

没有书的日子,我度日如年;没有《西游记》的日子,我一日难熬。我忍不住偷回了我的《西游记》,准备晚上在被子里看半小时再“完璧归赵”。终于,晚上到了,我钻进被窝,继续看了起来。虽然是用手电筒照的光,但我还是很开心,这本书就是我的精神食粮。过了大约十分钟,只觉得背上一凉,被子也被掀开了。我定睛一看,火冒三丈的老妈正怒视着我,她又一次收了我的《西游记》,说:“后果你懂的!”我再一次欲哭无泪……

书是进步的阶梯。我的这本书《西游记》,就是我人生中的一块梯板,让我收获了成长与快乐!

篇2:这本书真好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题记

快要过新年了,我要回老家与姐妹们团圆,但也不会忘记带上我最忠诚的伙伴——书籍。在我临走前准备去房间里挑选一本有趣的书籍,在这散发着墨香的书柜上,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可始终找不到满意的书籍,就在我心灰意冷的那一瞬间,我的目光落在一本书上——《智慧公主马小岚》。我顿时高兴极了,迅速从书柜取下那本书放进书包。

我已经养成每天都要看书的好习惯,只要一天不看书,就会觉得枯燥无聊。在无事可做的车途中,我捧起书,看了起来。书中讲述的是,马小岚和两位伙伴为了平息胡陶国和乌隆国两国战火硝烟,为了调查索素公主和汉西王子失踪当天的情况如何,就到了姻缘石,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匪徒。他们大喊,没想到是贼喊捉贼,便落入恐怖组织的魔掌之中,他们能否化险为夷呢?就这样,一段动人的奇妙的姻缘石历险故事开始了。

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是小岚舍己救人故事以及国民们那颗感恩、善良的心。他们四个伙伴被绑在大桩上,两位男生先将绳子解开了,正准备去解小岚的绳子时却被绑匪发现了。小岚急忙喊他们回去通风报信,匪徒把他们两个女生的绳子重新绑过,以防万一她们逃跑。长毛把小岚绑得比较松一些,不一会儿,小岚就解开了,但小岚装成没解开一样。救人部队来了,大姐想自己死了也要拉一个人垫背,万卡把枪对准大姐,大姐把枪对准索姬。两把枪同时开枪,大姐应响倒地,小岚眼看子弹要射中索姬,她急速飞扑了过去,小岚被打中倒地。万卡心痛地抱起小岚送到小洞里治疗。小岚过了三天才从昏迷中书醒,万卡也三天没睡,他生怕他一睁开眼小岚就不在了。万卡背小岚出去看看,看见一条小路旁的所有大树都系满了红丝带,小岚十分的感动,胡陶国国王说:“这是两国人民对你的祝福!”读着读着,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这本书真好。小岚教会了我要勇敢、坚持、努力,小岚她有一个最伟大的品质就是舍身救人。合上这本书,闭上眼,仿佛都能看见一条条红丝带系满了大树的小路。

篇3:这本书真好


人们常说学生就要认真学习,不要想太多,更不要管太多。但是我相信,一定有不少“不乖”的学生想了许多事。比如说我,我最感兴趣的是以后的职业。当我漫步在书海时,总有那么一本书从“海”中跃出, 占据我的视野。没错,就是它——《边玩边赚钱36种潮流达人职业》。

这本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如何把兴趣变成收入,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工作!36个另类行当,360度自由生活,像什么永远不告别童年的玩具设计师、每天活在浪漫中的婚礼策划师、躺在房顶数星星的户外领队、住星级酒店好吃好喝的酒店试睡员……

这本书真好,用职业把我拉进一篇篇名人传中。它每讲一个职业,都以一个此行业成功人士的工作内容和入行机缘为主体来介绍。在近距离了解职业的同时,也摊开了一本本名人传,让我明白人该怎样成功,该怎样融入社会。

这本书真好,它让我了解了人的可塑性。在职业的千奇百怪的变化中,许多人也一样随之变化着、适应着。把狗逼急了还跳墙呢,何况人啊!在择业艰难、百里挑一的情况下,人们为了扒开职场露出的一点缝隙挤进去,不惜“七十二变”。

这本书真好,它领我离开儿童的世界。当它“诱人”地讲述着潮流职业时,也不忘揭开职场残酷竞争的面纱;它在展现光鲜亮丽的职业时,也提醒我职场有无情的一面;它在举例说明职场成功人士的经历时,也展露了失败者的痛心与难过。

这本书真好,每每打开都有一种在看3d电影的感觉。一字一句都生动形象,就像一个个员工、一个一个职业都“矗立”在面前。使得我把这本书翻过来翻过去,看了又看,怎么都看不厌。

这本书真好!如果你也希望有这个它围绕在你身边,赶快买来看看吧!这场“电影”可够你看个够了!


篇4:感谢这本书

去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是由英国人笛福写成的,书中主要写了:有一个名叫鲁宾逊的苏格兰人,不听父亲的劝解,出海经商,在海上遇险、流落荒岛,与自然作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最终回到英国的故事。

小说中更为惊险的是:鲁宾逊在荒岛上生活,必须面对被野人屠宰的恐惧。在恐惧中,鲁宾逊依然能够理性的指挥,采取种种防范措施,不断的壮大自己的队伍,直至后来面对人数众多的野人奋勇出击,充分表现出他的勇敢和理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现在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上课不敢积极举手发言。因为我生怕我说错答案让其他同学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对老师的提出的问题有了自己的见解,但是我并不敢举手。之后,等老师讲题目的答案时,我惊奇的发现我的想法和题目的答案基本相同。就因为我自己的胆怯,让我丧失了一次表现自我的机会。看到鲁宾逊独自在荒岛上为生存所做的种种努力,面对食物、住所、安全和孤独,这四个问题,他毫不畏惧,自己想办法,利用周围可以利用的一切,积极改善生活环境,最终战胜这些挫折,回归英国。这种战胜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释放我的自信,展现自我。

我十分感谢我的妈妈,感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战胜挫折,勇往直前。

篇5:读好这本书

窗外的天那么蓝,那么清澈,微风流淌在云朵间敲击出空灵的歌。

我倚了树看书,耳边回荡着清柔的歌,心淹没在那些金粉里,美好、安静。

一个不起眼的名字便是我的性格,刘寒春,并非真名,但是是我的笔名,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我也无从思起,倘若我一来世便喜欢文字“微风轻烟,灵性之作,轻快飘逸中,捧着一点年少的忧愁”,我可以想像,在田间,背倚着树上,看着信笺最爱的文字:后中捧着一杯冰水,眼前是一片苋绿相间的世界,没有汽车声,没有人的噪杂,没有烟尘,只有一个没有硝烟和烦恼的心灵圣地,我爱看风景,但却不想去看,不是懒,只是怕看完后消失。我不喜欢上网,聊qq,因为害怕那种看不见,摸不着,没有气息,没有灵魂,再多也只是废话,再好也只是飘飘洒洒。我想触摸的是魂、目光、心脏,而不是什么也不能感觉的机器。喜欢夜,黑夜、深夜、静夜,我怕吵,吵得连空气都不干净,心都在厌恶。

书是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最好的知音,我从书中体会到写书人的性格和气质。从字与字之间去感受,把自己带进去,把灵魂带进去,我喜欢在夜中看书:去抚摸书的皮肤,甚至灵魂,有时我便向书提问题,问它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再从书中看认识我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怎样,慢慢的我感受到了我的灵魂。

我厌恶那些,自以为读了很多书而了不起的人,她们总在没有目标的情况下,去读书,导致书的文著都成了无用而让人生厌的法灰,有的人他开始就读很多,文学巨作,不属于那个年龄的书,最后成了会计、数学、建筑师。让他读的书都如滔滔江水,无从寻路,导致被阳光蒸发,如果你不知你的目标就不要再去读书,没有笔记,没有心灵无诉,再名的书也只在你心中留下一时的悲欢愁喜。而你则以最快的速度忘记这本书,读的书没有用到实处,再有的书,也可浪费了你的时间、金鱼,便化作过眼云烟。

没有目标的读书有何用,难道想带着它们陪葬吗?

这很想去 写书,但我希望我能读好这本书。

篇6:这本书”

仅用一晚便看完了这本书,感慨良多。与其说这是一本手记,记录作者自己离婚之后的诸多感受,倒不如说是一本醒悟书、抱怨书。当初的相濡以墨、恩爱有加的夫妻转瞬成了陌路,先前的种种缺点与不足似乎也象山洪爆发一样喷涌而出。

身为一名颇有影响力的“婚姻专家”、“两性关系专家”,作者遭遇的自身婚变,无疑成了一种讽刺。但作者用心、诚实地写出婚变的心路历程,所需的勇气,实在是常人难以做到的。

过去的二十年中,不少所谓的婚姻专家在自己的婚姻还未盖棺论定时,便一个人经验大谈特谈如何维持幸福美满的婚姻,她们的配偶也全力配合演出,羡煞天下人也!可是到最后一个个皆因自己搞外遇或配偶变节而阵亡。

试问,世间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连原本坚硬的山峰也会随着岁月的变迁而化为沧海,何况是最易变的人心呢?

当你不爱自己时,别奢望别人会爱你。书中作者不也是在尝到婚变的苦涩后方才痛定思痛,写下这本书的吗?那一丝丝觉醒、一句句抱怨都成了她疗养心伤的绝好方法。作者深刻地剖析她的种种感受,甚至是一般人难以启齿的情欲问题,对认识婚姻的失败原因、继续日后的生活都具有重大的作用。

从人性的角度,我同情书中的作者。一个自认为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的女人最终竟败给了一位“酒店小姐”。其中种种,的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自古以来,封建礼教的深入人心、社会世俗的影响、男强女弱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一批批、一代代的弃妇、怨妇。而明末的大量“贞洁牌坊”的繁兴,似乎更成就了人性的扭曲、女性的卑微。到了近代,妇女运动稍稍打破了一些旧传统、旧礼教的枷锁,可接连出现的“包二奶”、“包三奶”现象又无疑让“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粉饰着回到了先前的“一夫多妻制”。于是乎,大量的离婚女性经历了婚姻的“洗礼”、婚变的摧残。与旧社会唯一不同的只是那一纸修书变成了《离婚证》。

婚姻这个神圣的字眼似乎已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人类的文明变得越来越面目全非了,这个被人们称做“终身大事”的东西也愈加儿戏,近年来兴起的“换妻事件”的频频上演且乐此不疲,就是人类文明的表现吗?

书中的作者大量记述了自己婚变后的情感变化,点点滴滴,心理刻画深刻。而那所有的伤心感受,在同样经历过婚姻危机的我的母亲那里,都真切地加以证明并体会到了。那种通彻心扉的感受恐怕不比当事人的少吧。

“人心是会变的”。以前也听过这句话,但因无深刻的经历,故而不曾有更深地体会。直到看了这本书,了解了男人这个群体,才算是真切地有所感受了。

古时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就已给我们的先人、祖辈灌输了“女子无才便是德”、“举案齐眉”的思想和做派,那《孔雀东南飞》等伤感的弃妇诗篇似乎也只是用来学习其华美辞藻与写作技巧的,而作品折射出来的思想内涵和发人深省的教训却并非使人们引以为戒。“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不错的,许多人都是在离婚之后才知道:原来还有不结婚的生活方式可以选择呢!但究竟有几许人对婚姻表示悔恨?我不得而知。只是该书作者所表露出来的情绪该是如此吧?!这诚然是受伤之后的一种泄愤心理,但在我看来却大可不必。“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在受伤之后一味地抱怨和一系列的心理的不平衡可以理解,然而倘若因此而偏激地否定先前的一切,我想是不可取的吧。伤痛也是成长的一种方式啊!况且,即使如笔者所述,其夫果真极不负责、漠不关心,这样的婚姻能维持到现在,也实在是难能可贵啊。否则,也不会有其夫在“东窗事发”之后尽力挽回的一幕了。


篇7:读了《红岩》这本书

叛徒甫志高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捕,关押在渣滓洞里。

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秋去冬来,转眼到了年底。全国革命形势一片大好,国民党当局在受到沉重打击后开始放出和谈空气。阴历年三十,渣滓洞全体难友举行了一个别开生面的联欢会。更令人高兴的是,地下党派人与他们取得了联系。

敌人为了表示和谈的“诚意”,假意释放了一些政治犯,来自资本家家庭的共产党员刘思扬是其中之一。在他被送回刘公馆的第二天夜里,一个自称姓朱的人潜入刘家,说他受区委书记李敬原的委派,前来了解刘思扬在狱中的表现,并要他详细汇报狱中地下党的情况。正当刘思扬对此人怀疑时,李敬原派人送来情报,揭穿了这个伪装特务郑克昌的真面目。刘思扬来不及转移,又被抓起来关进另一所监狱“白公馆”。郑克昌在诱骗刘思扬失败后,又伪装成同情革命的记者高邦晋打入渣滓洞,他妄图通过苦肉计刺探狱中地下党的秘密。余新江等人识破了他的伪装,并借敌人之手除掉了这个阴险的特务。

解放军日益逼近重庆,地下党准备组织狱中暴动。在白公馆装疯多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与狱中党组织接上了关系。同时,关在地窖中的许云峰用手指和铁镣挖出了一条秘密通道。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候,徐鹏飞等狗急跳墙,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了暴动。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了魔窟,伴随着解放军隆隆的炮声,去迎接黎明时分灿烂的曙光!

通过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共产党人自强不息,坚持不懈,为革命胜利斗争到底的精神。我们只有学习书中许云峰、江姐、成岗、华子良、双枪老太婆这些革命人物的精神,才能使我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篇8:翻开这本书

翻开这本书,有一股不同寻常的书香扑鼻而来,那是时光消逝给它留下的印迹,也是它伴我多年的见证。——《狼图腾》

不记得几岁拥有,只知道这本书改变了当时我所有的思想,“狼”在我心中的地位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化了。书中对狼的品性有一长串词语的概括“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野心,雄心,耐性,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狼真是一个矛盾的生物,它既聪明团结,却又凶残贪婪,这些极端的词语使它们轻轻地拢上了一层薄纱,让狼变得神秘又虚无,也让我们这些从未接触过狼的人对狼从心底升腾起一种敬畏和期待,渴望去了解,去深入。然而,草原狼在时代的快速发展中还是逐渐销声匿迹,虽然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狼维持着生物链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我们只能在心里为那曾经辉煌的狼群默默唱着凄怆的挽歌。。。。。。

当我不断成长,心智不断成熟,我突然意识到《狼图腾》真的只是在写狼吗?它难道不是人性的一种自我反省?难道不是通过狼的身体来透视农耕民族自身的弱点吗?

狼将游牧民族变成了无畏、勇敢、豁达的民族,狼图腾深深影响了他们的精神和性格,使蒙古骑兵成为了世界上最强悍的骑兵族,这也是为何成吉思汗时代蒙古骑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甚至将国土扩展到欧洲的原因之一吧!而农耕民族的精神却在羊群身上影射出来,那是懦弱胆小的形象,正视自身,我们是否有这样的缺陷?当羊与狼相遇,骨子里的劣根性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

伴着这一点,我将思绪带入灵魂深处,质问自己,是什么致使我们有着抹不去的懦弱?我想,有一小部分是因为环境过于安和,使我们没有磨难没有挫折的长大了,身边都是爱溺的甜味,而大部分原因还是在自己,轻而易举的沉湎于香甜的环境,没有困苦的环境或艰难的磨砺又怎会有坚强勇毅的性格和不怕挫折的心性呢?

思绪渐渐清晰起来,我也合上了书,鼻间仍有淡淡的香气萦绕,只是手中的书,却似有千斤重的深沉。

篇9:生活这本书

是柔和的,因为有如镜般的水倒映着从古至今的人,水中倒影有一股遗失的美好;是坚挺的,因为有如兵般的树注视着时时变换的人和物,树中脑子里的倒影又一丝繁华中的苍凉;是美好又惋惜的,因为有如仙般的花与嫩绿的草在繁华与叹息中掠过人们的目光。

颐和园是美的,处处有着花草树水的衬托,还有那威严的古塔,好友们说似雷峰塔,那塔被树簇拥,修它何趣,只不过在船上欣赏有些美趣罢了,古人怎如此懂享受,但也不得不夸这的确美,嘿嘿。听着好友们无审美的解说,我打量着这地方。来北京也旅游几天了,这地方看似人头攒动,却在船上感觉一丝悠闲之味,闹中有静,静中有乐。坐在飘在昆明湖的船上,抬头望向那桥,估计十几米高吧,挺拔在水中却在这山间水间恰似彩虹形态,不得不佩服这修的是极好的,优雅却严肃而壮观,身为中国人觉得有这佳地挺自豪,这上面的每一个纹路那些工人肯定都细细打磨吧。低头看见船上的自己,这水倒映了多少人与是非呢,水中有我悠闲的倒影,却不知往昔。

当来到这不免一番赞叹,不知这积攒了多少人的心血,这如此浩大的工程。往昔不再提,今日看到的美好隐藏了多少无奈,美好要珍惜,以前的封建虽不存在,可也要懂得珍惜自己,古人的命运掌握在帝王手中,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10:人生这本书

一时闲得无聊,翻开了一本书,一本写我的书……

小学一年级,我开始读和别人一样的《小学作文》,那本书不算太厚,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读的很快,花了大致一个月时间把一本书读了一遍,虽然里面的作文“千篇一律”却是我对作文最初的启蒙读物。至今我还记得里面有这么一句话:我一三五不知,二四六不会,只会用那一双小手创造出梦中的游园……

上了三年级,我想坐火箭一般,读起了从姐姐那里借来的《中考作文满分》,很厚像一本小学用的《小学字典》。一篇作文大致有500——700字量,以至于我花了一个学期也未能读完。不是不会读了,而是对于其中的优秀作文迷到了以至于读上两三遍都不够。我便在“优秀作文”上停滞了不少时间,可代价是值得的,因为我在后期的作文写作上突飞猛进,经常被老师当范文来讲。于是我有些泛滥了。

到五年级我发现即使我读了各种高级高难度的范文,却无法运用到小学作文上,我最终明了了,有时候读量要适量,度的样式也要适宜。我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因而我就有了《黄金沙滩》(一类一至六年级的作文书),我发现我再向前跑的过程中得到了许多但也拉下拉许多——即写作手法,应用选文,选择题材。经过刻苦的努力,我又是语文老师的作文“优对象”了。

现在已是初中的我读的书也多了,四大名著,《鲁迅作文集》,《朱自清精选》和几本《意林》都堆满了我的书桌,我广泛的“撒网捕鱼”为我带来了不小的回报。至今为止我已经对散文,回忆性散文及说明文得心意手了,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使我的课外阅读量扩大,继而认识吸取了许多知识(有一半以上是课堂不会说的)所得的结果是我渐渐的开朗了,不那么不亲近人了,说话的语速也掌握了,更大的是我对心理及多人称描写十分了解,我便写了一篇短篇小说(3000左右),让舍友看了认为很好,但也有些小缺陷。

读完了人生这本书却永远也读不完,也许这只是一个开始,在我心里却依然认为没有上述经历的话,也不会有今天的我了,人生这本书还有多少?没有结束,永远……

篇11:读了这本书

《生活的镜子》这本书,以生活为镜子,用一件件真实的事例,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个伟大的真理。我读着读着,思绪随着文章时起时伏,大脑中不断地显现出有关的画面:有我小时候的一段经历,有我平时的所作所为,有我难忘的一个镜头……她照出了我美丽善良的一面,也公正地照出了我丑陋不良的一面,更使我体会到生活的愉悦,人生的真谛,成功的秘诀,让我的大脑涤荡得冰清玉洁,清澈透明。于是我拾缀了两朵小花,摘录了下来。

理想   …… = 成功

有人曾经问我:“理想   …… = 成功”?现在我从书中获得了答案。书中说,有时候,成功就不远地站在一边,默默地考验着我们的意志。而我们手中正握着理想的火炬,离成功只隔几步之遥。所以,我觉得,“理想 不断的努力=成功”,是千真万确的。

不是吗?当有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实在难以坚持,但只要心存希望,前面将迎来绿洲;当有人在大海上随处漂泊,实在无以解渴,但只要再坚持一会,天上就降下甘霖;当我们在学习中碰上难题,实在头昏脑胀,但只要换个角度思考,灵感就能闪现……

但是,对照自我,我确实还做得很不够。我的理想是长大后当一名IT精英,在二十一世纪,能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因为那时,家乡需要高科技人才,国家需要高科技人才,世界更需要高科技人才。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我还有惰性,我还缺乏理性,比如家中的电脑似乎只是个摆设,大多数时间置之不理,即使偶然使用,也只是局限在玩玩而已,并没有充分发挥它对我学习上的帮助,对我实现理想上的作用。所以,我明白了,现在急需要做的,就是“一下一下地锤炼,一次一次地坚持,一步一步地前进”,我相信,有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有奋斗就一定会有成功。

生命 关爱=……

每一个人,都是一尊珍贵的生命,不管他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是高贵的,还是低微的;是伟大的,还是平凡的……在生命的每时每刻,“关爱,让我们拥有的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缤纷多彩,每一个历程都变得温暖明亮。”书中如此写道。

是啊,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就沐浴在关爱中成长。

当我伴着第一声啼哭降临人世后,细心照料我的衣食住行,温柔呵护我的每时每刻的,是我的妈妈、周围的邻居和我的亲人。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就像冬天里的阳光,照耀着我,温暖着我。他们给我幸福,给我力量,给我自信,还给了我无声的嘱咐:“要像关爱自己的亲人一样去关爱每一个人。”我默默地记在心上。

那一天,我到宁波去,看到街道边停着一辆献血车,好几个人在等待献血。我问爸爸:“他们为什么要献血呀?”爸爸说:“他们是在点燃一支即将熄灭的灯,抢救一朵即将凋谢的花……。孩子,他们做的是一件最伟大的事!”

“爸爸,我也要去做!”我坚定地说。

爸爸没有制止我,而是和我一起排在队伍的最后面。结果爸爸献了血,我没有被同意,但我却受到了周围人的赞叹声:“多好心的孩子呀!”“小小年纪就知道关爱他人,真了不起!”……当时,我和爸爸都觉得非常开心。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更加领会了关爱的意义,那是一种奉献者和接受者都会体验到的幸福!

让我们每个人都心中有镜,关爱他人吧!

篇12:生活这本书

生活如同一本书,刚出生时,书中空空如也,等到长大后,我们用心灵五彩的颜色点缀它,每一页都有我们的喜怒哀乐。当自己死后,这本写得满满的书就永远留在了人间。生活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是因为它有心灵的点缀。假如生活没有了颜色,这本书就会变得很枯燥。

我们用红的去点缀烈火,给生活带来了激情,给人一种热情,温暖那一个个冷漠的心灵。用火的温暖给盲人光明。

我们用蓝色来点缀蔚蓝的天空,让心空变蓝,让人生变得更高远。让人生变得如同天空一样广阔。

我们用绿色来点缀生活这本丰富多彩的书。让生活之书变得更有生机。装饰心灵的眼睛。如缺少这个颜色,到处将一片荒凉。

我们用白色涂去内心的黑暗,让内心变得更加纯洁。

我们用黄色点缀麦子,黄色让人们尝到丰收的喜悦。

我们用心去聆听;用心去描绘;用心去感悟;用心生活。让生活这本书变得丰富多彩,让人生变得快乐幸福。

篇13:这本书的风波

我的书柜上,放着本我心爱的书《鲁西西外传》。一看见这本书,就想起了关于这本书的风波。

一个新学期,刘老师要我们多捐一些书,于是,我就把我心爱的《鲁西西外传》捐了出去。时光飞逝,就快过了一个学期,班上许多同学都领回了自己的书。我没领,因为我在图书角找不到我的那本书。顿时,我的心好像打了结似的,又像揪起来了一样疼。

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书依然没回来,我想:到底是谁拿了我的书呀,如果没了想着,想着,我忽然看见了我一直想看的《皮皮鲁和魔方大厦》。我立刻把它拿起来,很开心。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渐渐地,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这本《皮皮鲁和魔方大厦》显然要比我的那本《鲁西西外传》要新很多,连折印也没有。怎么办呢?管他呢!老师同学问起,我就一口咬定是我的。我抱起书就往座位上跑,一下子放进书包最里面,用其它的书挡住,生怕别人看见我拿了一本书。

又过了几天,图书角的书全没了,我暗暗自喜自己拿了一本好书。第二天,我在抽屉里发现了那本心爱的书,书中夹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种种道歉的话语。我看过后,心理很后悔。第三天,我从家中把放书回了图书角,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一定像我那本书一样伤心、难过。我把书放回去后,心中的大石头就一下子消失了。

从此以后,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篇14:生活这本书

生活宛如一部情节屈折的电视剧,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便组成了绚丽多姿的生活。我热爱那一个个小镜头,它使我受到教育,受到启示。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个小镜头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秋天来了,学校里那棵棵桂花树又绽开了笑脸。每当你迈进校门时就会传来一股芬芳的花香,正是这诱人的花香吸引了许多爱花的同学。随着一声清脆的下课铃,许多女同学涌出了教室,箭一般的奔向桂花树。大家有的摘桂花,有的拾桂花,还有的摇起了桂花树。我觉得大家应该懂得欣赏桂花,而不是一心只想得到桂花。如果每个人都想:一朵桂花对于一棵桂花树来说只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小东西,摘一朵有什么关系?那么每天每个人都摘一朵,全校有一千多个同学,那么,可想而知一棵桂花树没过几天就没花了。从这作件小事中我有所启示:一个人不要一心只想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不顾一切得去获得,要懂得与他人共同欣赏一些美好事物。

这些小镜头不止一个还有许多。

我家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弟弟,他平时喜欢读读英语、画画图,还很喜欢看奥特曼打怪兽可是一但他喜欢上了电脑,这些美好的事只能是一个回忆。我家弟弟只有4岁,他年纪虽小但电脑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每天从幼儿园回家就是玩电脑,玩上了电脑他连吃饭都也不专心了,只想到玩游戏。玩冒险类的游戏已成为他的最爱,一但玩上了这游戏他就非常投入,随着游戏情节变化他的情绪也在变化,有时拍桌子,有时高呼表示胜利,喜怒哀乐全部写在脸上。哎,你喜爱玩的一种东西,你要适当地拥有,而不是整天着迷于这个好玩的东西。

生活这本书随时随地告诉我们一些启示,就等着你去发现。

篇15:这本书真好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水浒传》莫属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耳闻《水浒传》被誉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见一本少儿版的《水浒传》。于是我一头扎进书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使我认识了108条好汉,他们个个勇猛。

其中最吸引我的一个故事便是《武松打虎》了。在书中,仿佛我就是那武艺高强、勇猛过人的武松。在景阳冈,我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我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我正沉浸在英勇打败大虎的畅快中时,爸爸催促我回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水浒传》这本书,为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其中情景畅快淋漓,比看电视还要精彩!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篇16:这本书真好

  这个暑假,我看了许多图书,其中最好的看的要数杨红樱写的《男孩米奇的沙漠历险》了。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名叫米奇的男孩去到沙漠里去探险,他路上遇见了一只鸵鸟名叫巴巴。鸵鸟巴巴很愿意做米奇的向导,于是他们就开始在沙漠里探险。鸵鸟巴巴带着米奇认识了许多沙漠里的植物和动物。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米奇是一个勤学好问的男孩儿,每当遇到一些不明白的事情,就跑去问鸵鸟巴巴,而鸵鸟巴巴就会耐心的给他讲。

  在这本书里,最精彩的部分要数《吃在沙乡》。在这段故事中,讲到当米奇肚子饿的时候,到了一座小院子里,主人给米奇端了一大碗面条,是用蒿籽粉做成的。接下来鸵鸟巴巴带着他遍尝了沙漠里的许多美食。我一边看,一边想:要是我能吃到这些美食,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看着看着,咦!书上怎么湿了一片?都是口水惹的祸啊!这本书里还讲了鬼城的故事。有一次,米奇和鸵鸟巴巴走散了,自己在鬼城里度过了一天一夜。沙漠里的鬼城,其实就是风蚀城,是由风常年吹过沙丘,而变成了半夜发出鬼哭狼嚎的鬼城,其实那声音就是鸣沙搞的鬼。有一次,米奇在一个沙丘上滑沙,发现沙丘中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可是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声音的来源,他很奇怪,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别的动物,是哪儿来的声音呢?原来这种沙子互相摩擦时,就会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这就是鸣沙。沙漠里的植物有沙漠樱桃、沙葱、狼尾草、蒿籽,沙漠里的动物有沙鼠、沙狐、短腿鸡、花斑蛇要是没有这本书,我还以为沙漠里除了胡杨树和仙人掌之外,就是沙子了呢!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通过看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沙漠里有这么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呀!

  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呢?要是觉得好的话,就赶紧去借来或者买来看把!相信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篇17:这本书真好

  在我的“书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这本书真好!


篇18:成长这本书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自己写的书,成长中遇到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便是这本书永恒不变的主题。

人每时每刻都在成长,成长中充满了辉煌与黯淡。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我们。从呱呱落地到求学之年充满了欢愉和悲痛。我时常会翻阅这本属于自己的书,感受它给我带来的亲切,自豪或是愧疚。

曾经,度过童年时光的我上演了这本书的欢乐篇,童年时光的我上演这本书的欢乐篇,少年时光的我上演这本书的自强篇,而现在青少年时光我正在上演这本书的领悟篇。

有些故事正在成长中上演,让我真正领悟到了成长带来的“酸、甜、苦、辣”。

成长需要挫折,如果它没有挫折磨练就没有现在的光芒;成长需要成功,如果它没有成功的激励就没有今天的辉煌;成长是需要欢乐的,如果它没有欢乐的陪伴就没有此时的可爱。

面对成长,我们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成长也并非外形上的变化,而是内心的成熟。从呱呱落地直至病倒乃至死去,这都是我们成长的过程。

成长是有欢乐也有痛苦的,只有不懈的努力,那编织出的生命才会有价值,才会绚丽多彩。

篇19:这本书真好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是非常喜欢读书的。我读过的书有:《格列佛游记》、《小王子》、《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


  其中我最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像一轮太阳,光辉灿烂,照耀着我成长。大作家吴承恩将四个主人翁写得生动形象。大师兄孙悟空:聪明机智、不怕艰辛、领悟力强、嫉恶如仇、英勇无畏不管师傅怎样对它,都会忠心耿耿。二师兄猪八戒,它虽然好色、贪财,但心地善良,对师傅忠心耿耿。三师兄,他外表平平,内心善良,身体强壮,任劳任怨。师傅唐僧,他信念坚定,心地善良,不怕险阻,勇往直前。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唐僧,因为他在女儿国里,女国王要让唐僧来统治女人国,可是唐僧坚定着去西天取经的信念,没有受到美色权利的诱惑。留下来统治女人国。这里就可以体现出唐僧是一个信念坚定的人。


  在这本书里,我还喜欢孙悟空,沙僧、白骨精……我喜欢的白骨精的原因是:她长得漂亮,声音优美。难道你们不觉得吗?


  取经之路险阻重重,妖魔挡道,但师徒四人却不畏险阻,勇往直前。他们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没有想立刻有这本书的冲动呀?有的话,就赶快行动吧!


篇20:父爱这本书

父爱,是融进我骨血中不可磨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亦是我一辈子不可忘怀的牵挂。这平凡普通又慰藉我心的父爱,就如同一本神秘温厚的书,曾经,无论我花上多少时间,都不曾能够读懂它,可如今,我却能够泰然自若地走进父爱这本书中。

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有幸能考上大学,而突然离开父母亲,他们一定会像全天下的父母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在心中为我留一个位置。

我也会是一样,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会忘记爸爸的恩情和爱意,累了困了的时候,只要想到屋里的爸爸在等我回家,我就会感到久违的快乐和满足。

记得小时候,我一点儿都不懂爸爸。那时候在我的印象中,关于爸爸的记忆无非只有一个词语:冷硬。爸爸对我的态度,像对一个陌生人。每次,它从外地工作回来后,我满心欢喜地迎上去时,本以为他会像全天下的父亲一样开心地抱起我在原地举高高,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淡漠地推开我,对我咧开嘴笑一笑,继而快速走到一边去整理形行装,从包袱里面拿出一两个鸡腿来,我以为那是给我的,可是,他喊的却是小侄子的名字。那一刻,我恨极了他,在心里给他下了一个极不好的定义:重男轻女。我在心里默默发誓:哼,你不理我,不爱我,我也永远不要原谅你了!

以后的日子,我努力克制住内心那一份对爸爸的爱意,不再拉着他厚实的手掌对他撒娇,而是用一种厌恶的眼神去看他。当爸爸在客厅爽朗地放声大笑时,我会无比鄙夷地说:“哼,难听死了!”这时候,大家都会训斥我没礼貌,而我那么讨厌的爸爸,却只是延眼神暗淡地低下头去,绞着手指、抿嘴苦笑的样子像个十几岁的少年。

有一次过大年,脾气暴躁的我和妈妈发生了冲突,一气之下,我愤怒地摔门而出。后面响起了妈妈歇斯底里的声音:“任由那个死丫头去,我没那样的女儿!”

听到那句话,我心如刀割。走到小区楼下,只穿了一件红色毛衣的我不住地发起抖来,窗外,飘着令人心醉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打在我的身上。原本这一刻,我是应该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开心地在院子里堆雪人的,可是……

爸爸一定对我很失望。我抱着双臂流泪,在院子里无目的地乱转。在转角的地方,我听到身后响起的细微脚步声。有人在跟着我?我心下一惊,想回头,却没有勇气。我继续心神不安地快步往前走,身后的那个高大魁梧的身躯也跟着我一步不离,我听到一双拖鞋踩在路面上发出的清脆的“踏踏”声。

是爸爸!一定是的。虽然我完全没有回头,可却已经知道是他在我身后默默保护我。因为我无比熟悉他走路的步法和姿势,以及那响在我耳边的沉重有力的呼吸声。我微微偏头,就能看见爸爸那双已经在风雪中冻得通红的脚。我心酸得想落泪。与此同时,天空中刮起了可怖的大风,一道接着一道的闪电也猛然劈来,凛冽刺骨的风像尖利的小刀一样划过我的皮肤。

我害怕至极,幸好爸爸在。他二话没说脱下自己身上的军绿大衣牢牢罩在我身上,一把抱紧我,柔声道:“别跟妈妈怄气了,天冷快回去,下午爸爸来陪你打雪仗好不好?”那是我第一次和爸爸靠得那么近,第一次闻到他身上朴实的混合泥土味道的清香,以及他第一次用那么哀求的语气同我说话,只怕我不肯回家而挨饿受冻。我在他怀中落泪,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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