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重提作文600字4篇
在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莫过于我的外公外婆。小时候,妈妈在宝鸡上班,我就在老家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我和他们的往事,不是只言片语就能讲完的。
卖羊奶
小时候,外婆家有几只羊,每天外婆都要向他们“要”来很多奶,一部分给我喝,一部分拿去卖,每次去村子东头卖羊奶时,我总要拉着外婆的手,走在坑坑洼洼的大泥地里,她总说我有大路不走偏走小路,不跌一次就不长记性,可我从没跌过,因为我总是被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拉着,从不担心摔倒。每次卖完羊奶,外婆总会拿出钱带我去买好吃的,那时候棒棒糖是最常买的,我每次握着一根小小的糖,心里比吃了蜜都甜,外婆见我这样也特别的高兴。
干农活
每年暑假回老家,我可没少干活,尤其是下地的活。夏天太阳似乎烤熟了大地,即使是下午的时候走一步都烙脚!我和外公外婆,此时正手持大铁锄、头戴草帽,向田里走去。我们要除去杂草,让菜能好好的生长。对于那个时候的我,铁锄很重,他们俩教过我怎么拿锄头怎么锄地,现在的我已经干的和他们不相上下。他们干起活来总是很认真,而且很有默契,外公锄左边的地,外婆锄右边的地,我负责打下手,把没有锄干净的锄干净,其实这没什么可干的,因为他们俩每次都做的很好,我也就是跟着打个酱油。
唱儿歌、入梦乡
小时候总是外婆唱歌哄我睡,外公热羊奶给我喝。外婆哄我时总会唱许多我听不懂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她自己编的,虽然五音不全,可我却很爱听,它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它有外婆对我浓浓的爱,而外公那杯纯纯的羊奶,促使我的梦永远那么美好。我轻轻地闭上眼睛,耳边还不时的传出唱歌的声音,梦里我梦见了我们三个人在田里快乐的干活……
啊!那是比母爱还细腻的外婆的爱,比父爱还伟大的外公的爱!他们是我最爱的人,他们给了我一个有爱有快乐的童年,他们是我生命背后最温暖的一道光,照亮过去,温暖心头!
一个人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把自己湮没在回忆里。回忆里所占最多的,就是初中的生活了。
上了高中的这半年,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回忆占据了心中的许多空间,初中的三年在我的成长中到底意味着什么?而今天,当我重新站在初中的校园里时,终于明白,这里是让我懂得奋斗与追求,懂得伤害,懂得爱与珍惜的地方。
每一个那一年从这里走出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整整一年的酸甜苦辣,喜乐悲欢。初三那年,我们搬进破败的主校楼,开始接受魔鬼式的训练:每个月只有3天放假,晚补疯狂地持续到十一点,间操时被关在教室里作题,连晚上吃饭也不放我们出校门……但生活却不是让人无聊得想自杀——虽然被压迫着,却也乐在其中。每天最期盼的就是晚上吃饭的半个小时,我们这群不安分的家伙最如鱼得水:听着S的调侃,抢别人碗里的美味,看着Q一只手拿筷子另一只手奋笔疾书,有时也压低声音,谈论心中的不平事,日子就这样从指尖一天天流淌而过。那一年里,时间因为中考的存在变得沉重,但是年轻的心却从没低沉过。最后的日子里,L与F开始谈恋爱,最后的日子里,B和J定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那最后的日子,是三年中最紧张,最成熟,也最精彩,最美丽的时刻,而这样的岁月,也许今后再也不会有了。
我感激初中的三年,这三年里,我认清了自己的实力,找到了自信;这三年里,生活成熟了我的心智和情感。我知道了什么是拼搏,什么是竞争。我用披星戴月流下的汗水打拼出自己的地位和成就,用浸着一切情感的泪水打拼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天下。我还记得当我站在第一的位置上时,回想倍受蔑视与鄙夷的小学六年,那种感觉,恍如隔世。那三年里,我开始认识生活,感受周围的世界,我找到了真正的朋友,得到了最深厚的友谊。那些疼惜我、爱护我、陪伴我的朋友,在我的生活里扮演着天使的角色,教会我如何爱我爱的人和接受爱我的人给我的爱,在别人和自己的情感世界里,看着他们彼此相爱,彼此伤害,在这之中逐渐成长。
此刻,我又站在这片土地上,回忆着旧日的心情,往事历历在目。经历了那许多的风雨之后,从这里走出来。现在,我觉得我已经站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上,俯瞰着今天这里所有的一切——包括那些老师和领导。也许这就是我的资历,一个高中生面对初中的资历吧。
忽然又有些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也许,旧事本就不该重提吧!
说起旧事重提这个题目,可是大有来头。乃是鲁迅在“朝花夕拾”前为他的散文集所决定的名号。在此邀请他来作为我这一篇回忆性小文的题目,一是想说明我的往事一样值得回忆,然后,无非是想烘托出艺术氛围。
小学时期,我并不是对写作情有“独钟”,只是秉承“全面发展,绝不偏科”的优良传统和母训而不得已而为之。结果自然与尖子生的称呼失衡,宏观全篇,可谓不可原谅,扭扭捏捏的字充斥全篇,师称“狗啃”。接着在一番耐心的咬文嚼字后,竟找不出一句像模像样的中国话,经常是“我被老师夸的一无是处。”
时间长了,才知道啥叫褒贬。大悟大彻后方知写作之难,炽热的虚荣心逼我走上了仿写的终南捷径。自此无论是获奖的,还是祖传秘籍的,只要沾染了小学生的字眼,就注定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吗。
此处的仿写可是地道的“仿写”,明明觉得已稍加润色,却与原文一字不差。在这过程中,最对不起的便是我妈了,在仿写的文章里,伊人比实际年轻了十几岁,恐怕再小一岁,便顺理成章成了我姐了。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压根就错在了仿写我妈,否则我就受不了那一顿结结实实的骂,挨不了骂,我就不用在这里写什么朝花,什么夕拾,而直接就可以“放血”三味书屋。)
初一时遇到了一位啥子作文书都考究过的语文老师,加上老妈在打击下的威逼利诱,已无路可逃,在闭门面壁了一小时后终于决定自己独立习作。长达几年的仿写历程后的第一次意义上的习作,倒没有传说中得这般那般难,倒像是手到擒来,更谈不上“三天憋出四个字。”(抄写真的没有什么不好,我发现,现在我的写作底子不浅,并且思路也不错。)这篇文章在我惴惴不安的心情中的命运是受到了许多资深老师地认可,听说一位老师激动地体无完肤。还有一位同班的袍泽自觉的围着菜场跑了几圈。(不过那篇文章公认为没有什么个性化的东西。我理解,毕竟已有很长时间没有资格谈个性,泯灭了很久的自我了。)
在这次小小的自我后,感觉真的很不赖,好像呼进的第一口净净的空气,感到没有人可以再代表我,我是原版,这很有意思。我是说只要有意思,就要走下去。我不知道走下去的道是啥样,但我知道,我总是要走下去的,道总是要变化的。就像一个魔方在我手中不停的转啊转,最终将孕育的完美像花儿一样绽开。在一个奇妙的过程后一个奇妙的结果。
只要有意思,我就要走下去。
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思绪不禁飘回那个无忧无虑、充满欢乐的童年时代。
《朝花夕拾》共收入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朝花拾夕》是鲁迅所有作品中唯一的散文集。这本脍炙人口的著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每个人的童年对于自己而言,都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作者也不例外。当他在老时写下这些儿时的快乐,心中肯定会有所感触的吧,好似重新回到了嬉戏玩耍的时候,无比童真,无比欢乐,别有一般滋味。
从书中可以看书,作者的童年虽不太好过,却并不乏味。学前时,在百草园度过了懵懂时期,整天与小虫子为伍,与花草为伴。油蛉在这里唱歌,蟋蟀也会跑来伴奏,作者在大自然的乐曲中长大。百草园,给了他无限趣味。后来,他去三味书屋读书。读书学习很枯燥,很无味,稍微偷懒一会儿,就会听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只得乖乖回去读书。可以说,三味书屋是枯燥的,乏味的。
文章中,作者表现出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感情。童年的无忧无虑,在他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记忆。是啊,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在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莫过于懵懵懂懂的孩提时代了。那时候,很天真,很快乐很快乐,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曾几何时,童年早已离我远去,进入了少年时期,每天都处于忙忙碌碌的学习中。但童年的美好,始终在我心中,不曾离去。
回忆过去,旧事重提,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