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写,这可以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中的潘西中学是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为原型的,书中的寄宿生活也是他的亲生经历,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无意告诉我们“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在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他也不会告诉我们他的整个一生,只是告诉我们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圣诞节期间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日子。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按照我们现在的评判标准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差生,他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学习,虽然校领导常常警告他,让他好好用功,但他只把这话当做耳耳边风,还有,他满口脏话。
而作为击剑队领队的他,与队员一早出发到纽约去和麦克彭妮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他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全落在地铁上了。他自己认为这事不能全怪他。可是乘火车回来的时候队友们谁也不理他。
主人公霍尔顿似乎在哪里都不能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宿舍中,与舍友打架;在期末考试中,被四位老师给了不及格;在击剑队中,与队友关系闹僵;在宾馆里,他觉着每一个人都是怪人;在……
他立志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领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这些评论家将本来表现霍尔顿率性的一面的的语言,竟然也能分析个所以然来,并且还能分成两派,各方都振振有词,我不禁十分“佩服”。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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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所以,不如放下一切,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