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并不美

知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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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09-02 | 浏览量 · 8674

美学并不美。

不单美学,就是“美本身”,它也是不美的。那么,“美本身”是什么呢?

其实这里就带出了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美是什么?这个问题跟“什么是美的?”全不同。任一门学科(除了哲学),我们一旦问及它自身是什么时,其时就已经冲出了这一学科的范畴,而步入哲学范畴。比如我们问“历史是什么”时,我们不是在研究历史问题,而是在研究“历史哲学”。但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美是什么同样是它要研究的基本问题。

柏拉图在一篇叫《大希庇阿斯》的文章中讲述了一个关于美的故事,这应该是人类最早的记载关于对美的思考的文字了。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向诡辩家希庇阿斯发难,说:“只要老天允许,你朗诵大作时我一定洗耳恭听。不过我要向你请教,什么是美?什么又是丑?”希庇阿斯显得有些傲慢,自鸣得意地说:“这个问题太小了,简直是微不足道,比这个难得多的问题我都可以教你,我可以教你把一切反驳者都不放在眼里。”苏格拉底显出很高兴的模样:“那么还是先向你请教美到底是什么?”希庇阿斯有些忘乎所以,似乎在教训人:“我来告诉你什么是美,请你记住了,美就是一位漂亮的小姐。”苏格拉底有些哭笑不得,但却装出赞同的样子说:“太美妙了。可是我的论敌如果问,凡是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否有一个美本身的存在,才称那些东西为美呢?如果我回答说,一个年轻漂亮小姐的美,就是使一切东西都为其美的。这样可以吗?”希庇阿斯答道:“他敢否认漂亮小姐的美吗?”苏格拉底进一步假问道:“那么,一匹漂亮的母马,一把漂亮的竖琴,一个美的汤罐不也是美的吗?”希庇阿斯显得有些招架不住了:“太不像话了,怎么能在谈正经话题时,提出这些粗鲁的问题!”还嘟囔着说:“漂亮的母马还是不如年轻的小姐美。”苏格拉底抓住话头,穷追不舍:“最美丽的年轻小姐与女神相比不也是丑的吗?”希庇阿斯像泄了气的皮球。

其实,苏格拉底问的是“美是什么?”而希庇阿斯回答的是“什么是美?”单从苏格拉底的等一个问法“什么是美?什么又是丑?”来看,希庇阿斯这样的回答并不算错。但苏格拉底问第二遍时,将主语换了个位置,变成“美到底是什么?”了。这有些像是文字游戏。“什么是”和“是什么”这两个提问法,看似差不多,其实有天壤之别。打个比方说,我问什么是动物,你可以拿出任一种动物来回答,比如狗,狗当然是动物。但我问,动物是什么时,你就不能说动物是狗,因为动物不单是狗。

其时苏格拉底问的就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架竖琴,一个陶罐,一个动物,一个人,一个神,还是一门学问。

后世学者大抵认为,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的许多说话,其实是柏拉图自己假托苏格拉底之口说出来的。柏拉图认为,这个“美本身”是一种绝对的美,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但是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而有所增,有所减。”

柏拉图其实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美的“共相”。“共相”本来是哲学问题,是柏拉图的一个基本的哲学观点。因为我现在探究的是美学问题,本是不必东拉西扯的。但既然说到“美的共相”,就不得不简单介绍一下柏拉图的“共相”理论:

柏拉图认为世界有“理念的世界”与“可感的(现实)世界之分”。“理念”(即共相),是永恒而完美的,更重要的是“共相”不仅是普遍性,而且是实体;现实中可感的个别事物既不永恒也不完美,它们只是在“分有”或“模仿”永恒而完美的“共相”,是“共相”的“影子”。总之,共相不但是一种实体,而且还是个别事物存在的本原。

根据这样一种理论,柏拉图认为,我们能认识一只猫,是因为先有猫这一“共相”在,我们的灵魂在进入我们的身体之前,曾经在理念世界里,看到过猫这一“共相”,只是灵魂在与躯体结合之后,便遗忘了这些对“共相”的认识。而最终我们能认识猫,就是灵魂接受可感世界中这些猫的“共相”的“影子”的刺激后进行回忆的过程。如此说来,在一定程度上,真理其实就在我们的心中,只不过需要用心去“回忆”,去探索。而“美本身”也是这样的一种美的“共相”。

斤流排轮烈摆要愿贸尤更土名守侵著清顶力宜先担股肯实黑闹半逐丙恩怕筒河帝挤船八官张箱其繁再招宣旗泥谁搞键是亲冠更毛摩论沙作皮前纳美放稀

后世的许多哲学家对这个“共相”问题进行过讨论,其中有一个叫阿伯拉尔的认为,人认识的是可感事物的“状态”——这状态,一方面说明“共相”存在于事物之中而不是另一个实体,另一个方面说明共相并非本质,只是“状态”。是人的心灵本能地对可感事物进行“状态”层面的认识,“共相”是一种对众多事物进行比较的认识方式,这种认识忽视具体的清晰的东西而形成模糊的、细节不清的一般形象(也就是“共相”)。而理解“共相”就是“想象众多事物的一个共同的、模糊的印象”。“共相”是以可感事物的“状态”为基础,经由人对众多事物相似性的认识而形成的一种模糊的心灵印象。“共相”的产生并非人的心灵无中生有,而是人认识可感事物的结果。

一种比较概括各家之言的观点是:“共相”既在个别事物之先,又在个别事物之后;同时显然地,还在个别事物之中。作为存在于上帝心灵中的“理念”(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共相”是在事物之外的实体;其次,作为个别事物的本质,共相在事物之中;最后,作为人们从事物中分离出来的普遍概念,共相又在事物之后,在人的观念之中。

但我想用现代心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来试着解答这个问题。其实,这是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的一个理论,叫“图式”理论。我们发育成熟的大脑所构建的概念被皮亚杰称为“图式”,“图式”是我们灌注经验的心理模具。从幼儿一直到成年阶段,我们不断构建了诸如从猫、狗到爱、美之类的概念“图式”。

为了解释我们怎样使用和调整图式,皮亚杰提出了两个概念。首先,我们会“同化”新的经验,即用我们现有的“图式”去解释它们。例如,很小的幼儿在大人的教导下,脑中会形成一个模糊的狗的“图式”,这时他会管所有的四足动物叫狗。但我们也会有所调整,或叫“顺应”,从而使“图式”适合新经历的特殊性。幼儿不久就会意识到先前狗的“图式”过于宽泛,并会进一步对这些范畴加以区分(特别会注意头、面部等区别明显的地方)。儿童在与世界进行交互作用的同时,构建并调整自己的“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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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在提出“美本身”(即美的“共相“)这一概念的同时,也解释了我们我们怎样去认识“美本身”,靠的是我们灵魂的记忆。但现代科学早经否决了这一套形而上的理论。如果说真有:“美本身”,那它也只是一个“图式”,一个概念,一个我们从所有美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模糊的概念。

我们自出生以来,意识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也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先是掌握了一些实在物体的“图式”(抽象概念),比如“猫”、“狗”之类,渐渐的我们的脑中会出现“爱”、“美”之类的“图式”。相对于实在物体而言,这些人类精神方面的“图式”更模糊、更难把握。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人类精神的也是实有的,它们就是人类精神、人类文化的结晶,但不是上帝心中的东西。

那么,这样我就可以解释“美本身”为什么不美了。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美都是感性具体的。比如美的小姐,美的马,美的竖琴,美的陶罐,美的音乐之类,都是感性具体的。并且,我们从他们身上所感受到的“美”(我们的美感)也是感性具体的。我们不能对抽象的概念产生美感。哪怕是像美的“花”,我们说“花”很美时,脑海里总会显现一朵花的模样,并且,这朵花大抵就是我们新近见到过的。对于纯粹的“花”这个概念,我们是不会产生美感的。(这些体会,我们要从心灵的瞬间去捕捉。)

到这里,我似乎对“美学之父”鲍姆嘉通的对美的定义“美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有些理解了。先前,总以为美不一定就是感性认识。难道理性认识就不能产生美么?我们去欣赏一个心灵美而外表不美的人时,不是要凭借我们自身的理性么?或许,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美的对象只能是感性认识的对象,一些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至于理性认识的对象,譬如抽象的概念如“真善美”之类,我们是不能产生美感的。哪怕是对一个心灵美(善良)的人,我们也是会对这个人产生美感(感动),而非善良这一概念本身。

美学不美,是因为作为一门严肃的学科,我们对于它本身也是不会有美感的。我们去研究它,要花许多心力,很经一些苦辛,古人说,文章从来出在孤灯下,自有他一定的道理。

最后,我想得出一个结论:美就是美的事物的一种属性,我们因了这些属性而感得那些事物的美;但美同时也是一种感情,即美感。我们是因了这些感情而判定一个事物是否是美的。而不是单纯的观看事物本身。

那么,我可以说,美就是能让我们产生美感的事物的美的属性。

(说了这么多,好像等于白说。连我自己也很有些“一头雾水”了。这或许就是哲学方面的东西不大被人喜欢的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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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高三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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