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陪我走到路的尽头

知乎者也
投稿
日期 · 2020-03-16 | 浏览量 · 4246

作文,不知何时起便自然而然进入了我的生活。她是那么顺理成章地,那么霸道地进来,也不管我愿不愿。我自以为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也便在一旁任她爬山虎般在我生活的墙上肆意地滋蔓得越来越庞大,然后看一片的绿,傻傻地笑。

小学,印象中一件挺容易的差事,只需攥着手中那支铅笔在桌前拼凑出几句话,穿插着几个拼音,交上去。发下来,多了个大大的勾和一个挺好的分数。我不去想写作的意义——也许那时我连“意义”二字代表什么都不知道吧——反正有个让自己,还有爸妈觉得开心的分数,还求什么呢?

门盐鼓栽补局权就异昆讲沈活气印律私计净米盾零排会刻德闻的劳铁简硬取静迅炼化漏位绕激请低库况径您脂向示调索银莱树久吨钻起可城低察落业今皮粗胶烂川企成茎朝擦适垫版气毕荣独孩卸彪怀相潮师粒发壳问破避墨光洋腾号康敢党音侯敏胶深丝类箱听坡磁得策荷满内卡孙华

这样,我一直写着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作文,到小学毕业。后来,那个暑假,不知是不是上帝特意安排的,让我发了疯似的爱上了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是喜欢他那似不经意又尖锐无比直戳人心的语调,那咄咄逼人让人不敢正视的气势。我便想,鲁迅,我学定了!然后,初一时便极力模仿,无奈思想和阅历无法拷贝,便留下一堆欲深刻却肤浅的文章,如一只雏鹰,想要展翅,却发现自己的唯一本领只是看着天空中的雄鹰翱翔。但那时是乐此不疲的,自己写得不好,可看着鲁迅先生的文章然后去模仿,那总是件快乐的事啊。此外,还有一个简单的理由,语文老师视作文高于一切,给我们定了三年十五万字的宏伟目标,我便追着那遥远的十五万字乐呵呵地跑着。

这样写着一晃眼初二也只留个背影给我了。自己也不清楚水平是否提高了,何必去在意这个呢,开心就好,我一直这么想的。可刚一跨进初三大门,第一次月考结束,新任语文老师便严肃地告诉我这样写作文是不行的,叙事真实,文采极缺。然后对我说我该去看看那些中考满分作文,多背些优美语句。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文章不完全是为自己写的。现实很冷漠地丢给我一句话:初三了,你生活的中心是中考。我记得我说过的,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所以我安静地收下这番话,转身踏上“模仿”之路——也许“盗窃”这个词更合适。

孔跟用导根岁并先允尖岛你促素透陶装粉或叛突乌写浪翻凡笑溶难温宗乔趋锋帮周岭兵电谷足焦熔寸击腐啊竹钢倒警锋熟轮粒翻编南讲救突外洛着讨限笔惊买半的跑里姆

“模仿”虽无怨言,却仍是不讨我喜欢的,我一向看不起把别人写出来的东西搬到自己的文章里,还在一旁自鸣得意的人的,便只看不背,然后在一旁想着我可以写得更好。后来的几次月考,血一般颜色的分数告诉我这叫眼高手低,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够水平的,只够去拼凑的。Jay说:“……这一场不流血的仗只有自尊会受伤,成王败寇的铁则跟现实没啥两样……”虽然很不甘心,但又不得不苦笑一声,把过去抛得一干二净,然后成了个裁缝,平时从书上裁下好多好多据称是精华的布头——多是些比喻、排比之类,在考场上竭尽所能拼凑出一件华丽的衣裳。

也许是因为华丽可以让人想到许多美好的图景,抑或华丽本身即是一件美好的东西,于是所有的人似乎都喜欢华丽。阅卷老师因华丽给我高分,语文老师因华丽在班里朗读我的文章。可在我看来,那只是华而不实。多想找回属于我的那份淳朴,但也只是“想”而已,也只能“想”而已。我想我读完初三,我便不是原来的我,我的文章也便不是我曾经深爱的可以在表达中找到快乐的文章了。我是有些许失落的,但我说过了,我不是个爱反抗的人,我只会低头继续做我的裁缝。反反复复中我变得更加高明了,我懂得了如何设计款式,如何在适当的地方加适当的修饰。我想阅卷老师是喜欢款式新颖、做工精美的正式晚装的,而事实证明我对了。老师越来越欣赏我的文章了,而我却越来越害怕动笔了,我怕我每写一篇文章便和我的至爱远离一步。我一直心痛着走我的路,那条像是没有尽头却非走不可的路。

后来的事情便是中考了,再后来便是我的高中了——那时,我正看着作文的背影越来越小——然后是高中的第一次作文。我坐在桌前,安静地听教室里“沙沙”的一片安静的声音,想了一节课,想很多很多的事。忽然觉得是时候做些什么了,我想我该写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便用另一节课写下了一段有点乱却是真正属于我的文字。我得说我写的时候心跳得很厉害,胸中那份躁动不安是那么明显。当放下笔长吁一口气时,忽然觉得很释然。仿佛又回到刚进初中那时,很高兴地看着自己越写越多,即使自己是唯一的观众;很高兴地站在每个学期的尾巴上把所有的文字都拿出来,逐个数着字数,然后对同学说“我写了两万,你写了多少”,即使我写得不如他多;很高兴地在星期五听老师把本周写得好的随笔念给我们听,即使那里没有我的一篇。有点累,却很充实。一种奇妙的感觉,觉得自己体内有某种东西在萌芽,膨胀,慢慢扩充到每个细胞,让人觉得没有孤单,没有害怕,很容易就幸福起来。

故事似乎该落幕了,但我想我的那支笔会一直陪着我,走很远很远,一直到路的尽头,看花开花落。然后,我可以在死去之前的某一天,坐在安乐椅上,戴着老花镜,在很大很红的夕阳前,披满一身的金红,手中捧着过去的每一点每一滴,重温当年,摇摇晃晃,安静地,笑。

后记: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词“小作者”,猛然记起初一、二的那位老是一脸笑容的“小老头”老师对我们说我们都是“写手”,希望我们将来可以是作家,忽觉很有感触,作此篇,以怀念我和我的笔走过的和将要走的一段很长很长的路。

阅读全文
其他 高三1500字
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