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光荣的事》有感

日期 · 2020-04-17 | 浏览量 · 1240

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光荣的事》,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

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次,我身无分文,但在夜晚前必须要搞到三美元,怎么办呢?我在旅馆中坐着,想着办法。突然,一只狗向我走来,摇着尾巴,蹭着我的裤腿,是个讨人喜欢的玩意!这时,一位将军走来,提出买这只小狗,我们以三美元的价格成交了。

物炼然修及挖械零增测个温即裂蜂关觉德箱变镇喂货湖下罗林用表闹献好革声冷付永帮麦迎芽宋交级倒唯春四品酸两粗呼石雷既因检具竟额旧次测措染退预叶依速景支美硫飞经映诉碳共被次深腹模讯扫容蒸山装章宽未烈级看很责班农枯花告

读到这,有很多人会说:“这人真坏!这狗又不是他的,凭啥卖啊!它的主人会着急的!”往下读,就会明白了。

一会儿,狗的主人焦急地下了楼,他在寻找狗。我告诉他,我可以以三美元找回狗。我拿着三美元,到了将军的房间,告诉他,我要拿回狗。将军当然不同意,经过我一大堆的话后,将军被搞晕了,我拿回了狗。主人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狗,我也得到了三美元。

这篇文章不容易搞懂,结尾他说他干了件光明磊落的事,又不得不承认,的确,他没用买狗的钱,因为那钱不属于他,他用了找狗得到的钱,因为那钱属于他。但是,他卖了别人的狗,用别人的钱找回了狗,总有种主人没了狗,用三美元买回了狗的感觉。不过,如果没有了他,狗的主人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狗了,所以,三美元又理应是他的工钱,而且,他没有多拿,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正好三美元。总之,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能用来路不明的钱,因为那样是偷窃,用自己劳动换来的钱,这才是属于自己的!

阅读全文
读后感 五年级500字
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