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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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9-12-05 | 浏览量 · 5388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文件大足教人〔2012〕5 号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教师工作调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街镇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及幼儿园: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调动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人员调配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和区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大足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教师工作调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动的主要原则本着“严控编制、超编调出、缺编调入、服务期满、学科对口、紧缺优先”的主要原则,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师流动机制,鼓励教师由条件较好的学校向条件较差的农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不断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二、调动类别及程序

(一)区内调动1。教育系统内调动。申请调入“双向选择调动”范围的学校人员,填写《大足区教师工作调动审批表》,由调出、调入学校及所属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经区教委统筹平衡,并上报区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由区人社局行调动文件。申请调入“考试、考核调动”范围的学校人员,填写《大足区在职教师考试考核调动报名申请表》,经区教委考试考核(具体方案另文通知,下同)被录用的人员,按照双向选择调动的程序及方式办理相关手续。2。教育系统调入其它系统。申请人填写《大足区教师工作调动审批表》,由调出学校及所属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经区教委统筹平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将此表送调入单位签署意见,报区政府或区编委研究批准后,区人社局向区教委发调档及调入函,区人社局收到申请人档案并审查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区外调区内确需从区外调入紧缺学科教师,由调入学校向区教委提出申请,区教委向编委请示同意后,对申请调入“考试、考核调动”范围学校的区外教师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工作,并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录用对象;对申请调入“双选调动”范围学校的区外教师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区教委汇总拟定区外教师调入情况后向区人社局发函,再由区人社局向调出区(市)县人社局(人事局,下同)或教委发调档函;区人社局收到申请人档案并审查合格后,再由区人社局向调出区(市)县人社局或教委发出调入商调函,最后按区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

(三)区内调区外申请人填写《大足区教师调动审批表》,由调出学校及所属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经区教委统筹平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调入区(市)县人社局或教委向我区人社局发调档函,收到调档函后我区人社局或教委寄出申请人档案,调入区(市)县审查同意后,再向我区人社局或教委发调入商调函,并按区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三、调动办理时间全区教师工作调动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5---6月,办理调动时间原则上在每年7--8月,寒假及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调动。

四、调动手续及有关材料

(一)办理调动及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1。 区外调入区内的,由调出区(市)县人社局或教委向我区人社局开出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区人社局转区教委后,再由区教委转调入学校,完善聘用手续后,确定工资标准。

2。 区内调出区外或调入区内其它系统的,由调出学校依据区人社局调动文件向区教委开出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区教委转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再转调入区(市)县人社局或期内其它系统。

3。 区内学校之间调动的,由区教委根据区人社局的调动文件直接以文件的附件(盖区教委公章)下发,以此作为调动和工资转移的依据,被调动的教师在原学校工资的停发时间和调入新学校工资的起发时间也以此文件附件明确为准;在完善聘用手续后,确定工资标准。被调动教师不再到区教委办理调动和工资转移介绍信。

(二)其它有关材料

1。 重庆市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审批表(区内教育系统调入其它系统和区外调入必备);

2。 大足区教师调动审批表(区内调动和调出区外必备);

3。 商调函(包含调档函、调入函,区外调入和调出区教育系统必备);

4。 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

五、调动的有关要求1。 学校中层以上的干部要求调动的,须先辞去职务,按区干部管理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再申请调动。

2。 凡参加区外公开考试调动和公开招聘的,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区教委批准后,方可报考,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 除超编分流和政策规定的特殊照顾对象外,在调入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4。 凡申请调入考试、考核调动范围的学校一律实行“凡进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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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新招聘安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工作服务期制度。

6。 区内各调入学校,在接到调动文件5日内,必须向区教委报告调入人员的到岗情况,凡未到岗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 调动工作要做到政策和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和结果公开;在办理调动公务时,必须坚持调动原则、秉公办事、纪律严明,对违反规定,搞不正之风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重庆市大足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审批表;

2。大足区教师调动审批表;

3。人员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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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教师 调动 通知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区人社局、区编办区领导朝彬、继刚、周虹、李志同志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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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 高三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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