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知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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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2-10-11 | 浏览量 · 4.6万

暑假里老师要求我们读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书中讲的是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别人的篮子,结果篮子的主人把篮子带上了地铁,把它带到了纽约有名的时代广场,柴斯特被一个报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收养了,并且和塔克老鼠还有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他不仅会演奏古典音乐,还会很多流行曲目,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每当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繁华热闹的广场都非常安静 ,大家都在听他优美的歌声,无人不被感染。柴斯特很快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当然最令他感动的是小主人,塔克鼠还有亨利猫的关怀。转眼秋天到了,柴斯特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思念在乡下无忧无虑的日子,在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回到了故乡。

读了这篇文章,首先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坚强不屈,在异乡能够奋发图强,取得一番很大的成就,也帮助了主人一家改善了生活。其次我也被柴斯特,塔克还有亨利的友谊所感染,他们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这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鼠的故事令我们受益匪浅,他们真挚的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友情,怀着感恩的心包容的心诚恳的心去生活,愿我们的世界永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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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五年级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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