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的盛行

知乎者也
投稿
日期 · 2019-01-21 | 浏览量 · 257

踩着网络大潮,“山寨”如春风化雨一般成为社会上的流行语。由最初的“山寨版手机”,后来的“山寨版的刘翔”“山寨版的周杰伦”,到现在的“山寨版的春晚”“山寨版的百家讲坛”,甚至“山寨版的水立方、鸟巢”等,于是也就有了“山寨文化”一说。

到底何为“山寨文化”?“山寨”是不是文化,是一种什么文化也有待探究。从目前来看,“山寨”产品至少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体的商品,比如手机等;另一种是文化和精神产品,比如水立方,百家讲坛等。但这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还有另一种分法:以盈利为目的和非盈利为目的。比如,比如蒋方舟搞的“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版功夫熊猫”。并且在网络上传播,制作者纯粹就是为了好玩儿或者满足一下自己的表现欲,表演欲。

那么“山寨”产品为何畅销?就拿手机来说吧,很多人受经济条件所限,买不起名牌手机,但是自己又有某种对于名牌的心理需求,那么,“NCKIA”、“SAMSING”就很适合他们。看上去和名牌手机差不多,性能可能差别也不是很大,但是价钱便宜很多,“性价比”很高。也正是因为看到这样的社会需求存在,一些人才打起仿冒品牌的主意。

其实,“山寨”商品明显是有违法律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因为很多人的商标意识、版权意识不是很强,目前相关的法规不够完善,同时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也不够,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山寨”版商品在社会中下层风行。

但是,“山寨文化”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自娱自乐型的,也有商业型的。比如“山寨版春晚”、“山寨版百家讲坛”等,如果不违法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而且也不以赢利为目的,我们只能允许它们存在,说实话,也很难禁止。

“山寨文化”如此流行,还说明一个问题:主流文化和高雅文化还没有比较大的程度覆盖到广大群众,或者说,主渠道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像“山寨版百家讲坛”据说就是因为制作者希望上央视“百家讲坛”没有成功,因而自己制作了一个。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央视满足所有人的要求,但也应该容许不同的发出不同的声音,进行自己的表演。例如,在不违犯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让民众自费制作、播放影视节目,出版自己的作品,发表自己的创意,进行自我表现,自娱自乐。

但是,“山寨文化”不可倡导。“山寨”的实质是仿冒,只不过换另一个说法,换了一种表现形式,以前的“全庸著”、“古龙新著”,不也可以说是“山寨版”吗?既然是仿冒,那也就是打擦边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版权、著作权、知识产权的冒犯,只是目前相关的法规还不完善。比如,有些明星被“山寨”了,一些商家请个长得很像某明星的人拍广告,还模仿其动作。但是在一些国家,一些名人的动作、签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注册商标、广告的保护也非常完整。

“山寨”之风不能长,否则谁来搞创新?有人说应当鼓励“山寨文化”,甚至还认为“山寨”本身也是创新,其缪大焉!创新一方面来自于人的天性,一方面来自社会环境。中国人从来不缺乏创新意识,但是,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有些东西压抑创新文化的生长,否则为什么要搞改革开放?

打否雨气缝猛讲谷钟含声脱眼展南末确略鼠矿山训待酸磨克肩轮模请多扎于摩顿件牧合厂纳粮氧覆探困失惯天轻折灭统右策夫通面笑她甚伙报育谢透忽畜骨途件切点跟央歌末党固读井障岁当足宋鼓伟厘

创新意味着巨大的成本,物质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等。而且有风险,失败的风险。“山寨”则是投机取巧,成本低,风险小。人都有惰性,都愿意走捷径。如果社会成了“山寨文化”生长的土壤,那么创新文化就很难生长。

总之,对“山寨文化”的存在应该理解,一定程度上可以允许,但绝不能提倡。社会的主流文化还是需要以创新为原动力获得发展,而非以简单的复制或改造来获得既得利益的。文化创新并非简单的“山寨”。

阅读全文
评语:

本篇议论文“山寨创新”基调大气磅礴,论证内涵丰富,一针见血,视角独到,文采斐然,如“山寨版的刘翔”“山寨版的周杰伦”显示了作者与不拘于年龄的丰富的积累和开阔的视野。

议论文 高一1200字
登录
获取验证码